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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确切地理解了“三十而立”?

 一般以为《论语》是经典中比较容易读懂的,其实不然。以孔子那段“三十而立”的名言为例,当代名家杨伯峻、冯友兰、劳思光的理解就各有己见。

 杨伯峻《论语译注》对这段话的译文是:孔子说:“我十五岁,有志于学问;三十岁,懂礼仪,说话做事都有把握;四十岁,掌握了各种知识,不致迷惑;五十岁,得知天命;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不越出规矩。”这里把“立于礼”作为“而立”的内涵。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新编》认为,这段话是孔子对自身精神生活的几个主要阶段的概括,大意是:志于学就是“志于道”,以求得到“仁”;“而立”的“立”,即视、听、言、动都可以不违反周礼;之所以“不惑”,在于“知人”即对于人之所以为人有了自觉;“知天命”就是懂得一方面天命决定自然界的变化和人的生死祸福,另一方面人的道德品质取决于人自身的努力,与天命完全无关;关于“耳顺”,就是顺天命; “从心所欲不逾矩”之规矩,就是礼的矩,“天命”的矩;这似乎回到了“三十而立”,其实经过了不惑、知天命、顺天命三个阶段,他的“不逾矩”完全出于自然,毫不勉强造作,即精神完全达到自觉的程度。劳思光的《新编中国哲学史》对这段话的理解以“知天命”为分界,以为“‘知天命’者,即知客观限制之领域是也。‘不惑’以前之工夫,皆用在自觉意志之培养上,‘知天命’则转往客体性一面。‘不惑’时已‘知义’,再能‘知命’,于是人所能主宰之领域与不能主宰之领域,同时朗现。由是主客之分际皆定,故由耳顺而进入从心所欲之境界”。

显然,上述三位的解释有同亦有异,但无法判定谁的理解更为确切。众所周知,《论语》是由语录组成的,若要确证每段语录的本义,必须还原其具体的语境,因为同样的话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是不同的。而要还原语录的具体语境,必要条件之一,是对对话双方的经历、关系、对话的主题和背景有确切的把握。但是,这些在《论语》的很多语录中,往往是语焉不详或者完全缺失的,因而对同一段语录的不同释义在所难免,也很难判断哪一种解释更为确切。以上述三位名家的解释为例,如果对话者是孔子的学生,并像孔子那样“好礼”和主张“复礼”,讨论的问题是礼与人生的关系,那么杨伯峻的释义就更为贴切,因为它把“懂礼仪”与其此前的阶段与此后的几个阶段贯穿起来,说明这是走向理想人生的关键;如果对话者是有类似老子绝弃仁义思想的人,对话的主题是争辩仁义与人生的关系,那么冯友兰的释义也许更为吻合,因为它突出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对仁义的自觉,而人生最高的境界就是这样的自觉达到了完全的程度;如果说对话者是墨子的赞同者,既讲“非命”又讲“天志”,而对话的主题是天命与人生的关系,那么劳思光的释义可能更有针对性,因为它强调知天命就是在明白了人能主宰的领域之后,还需明白人不能主宰的领域,由此方能进入人生自由之境。

其实,不仅是《论语》,任何其他历史文献的原貌都无法绝对重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对此有过形象的论述:流传下来的古代艺术品,犹如少女把从树上摘下来的美丽果实呈献给我们那样。就是说,由于与古代艺术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体背景已经不存在了,因此得到的只能是对它们的“朦胧的回忆”。伽达默尔引用了黑格尔的这段话来论证想完全修复原本的企图是“无效”的。这告诉我们,对于传统经典的多样性理解完全是正常的。



 陈卫平(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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