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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智慧之学---郭建国教授

郭建国教授(南京理工大学)


中华文化大学网编者按南京理工大学郭建国教授在其著作《老子的智慧之学》一书中,阐明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道之性”与“道之生”,以及“天人合一”的关系问题,亦即,中国哲学是关于宇宙万物的起源与生化及普遍行为规律,以及“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的学问。

感谢郭教授的来稿,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于中华文化传承的爱好者、践行者投稿,并携手中国哲学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一、中国哲学精神

二、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范畴

三、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解释

四、老子的认识论

五、人类的目的遵循服从于自然的目的


一、 中国哲学精神

第一个层次:哲学是什么

 第二个层次: 什么是中国哲学

第三个层次:中国哲学精神


第一个层次:哲学是什么

哲学一词,是近代学科上的称谓,而且是针对西方“Philosophy”而言的。那么,在学术界里,对于哲学是什么并无普遍接受的定义。

    通行哲学教课书中的说法是:哲学是世界观、哲学是价值观、哲学是历史观、哲学是人生观、哲学是辩证法,以及哲学是研究思维的学问、哲学是逻辑和概念分析、哲学是理性批判、哲学是语言分析、哲学是文化批判等,各种各样的哲学形式的说法。

    关于哲学不同形式的说法对不对呢?当然是对的。但是,这些说法有的要么太笼统缺乏确定性,要么有的是哲学层面里的学说。这就造成哲学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的现象。进而,这种现象也造成人们在心目中,仍然对哲学研究的主题与目的不是十分地清楚。也就是说,任何“学问”都要有研究的“主题”与“目的”,以及研究的“主题”是什么,研究的“目的”是什么的解答。

    针对西方哲学的源头而言,由于古希腊哲学舍去了“上帝”的追问与反思,使得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物质与精神,思维与存在)从古希腊一直到今天的西方哲学家们的争论,始终没有确定性的答案。诸如,西方哲学体系中,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

    1、宇宙世界的“第一推动者”是“神”还是“谁”? “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是什么?或者说,宇宙万物的行为原则是什么?

    2、宇宙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

    3、什么是绝对性的“真”、“善”、“美”?人道中的“真”、“善”、“美”是什么?

    4、人类世界伦理的道德普遍原则,或道德行为准则到底是什么?或者说,人类世界之上的最高、最为普世的价值取向到底是什么?

    这些统摄一切学术的千古之谜无定论问题,西方哲学是难以回答的。

    而且大家争论的总是那些老问题,又如:世界本原到底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世界的规律性到底是客观固有的,还是人类思维的结果?真理性的知识到底是来自经验的归纳,还是来自理性的演绎?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虽然,西方哲学是什么没有统一认同的说法,但是,大家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有两点。说法一: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说法二:哲学是“爱智慧”。

1.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

“世界观”不等于“观世界”

    哲学从总体上看是作为一门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它包括人在内的世界总体为研究对象。

    这里特别指出:哲学,无非是哲学家用一种哲学观念,针对宇宙万物的存在与行为,及其客观存在的普遍性与普遍行为原则的自然规律,在其哲学范畴给出普遍性的概念、定义,真理性地回答宇宙万物的“性”与“生”,以及“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的关系问题。

    人类的不同时代,不同的认识主体有不同的世界观。然而,人作为世界的研究者是不可能以世界总体为观察对象。形象地说,我们身在庐山只能看庐山的部分,我们无法跳出庐山看庐山的全貌,无法认识庐山真面貌。当然,这个世界在哲学意义上不是所指的庐山、地球,而是宇宙的总体。

    所以,我们人类是不可能采用什么样的科学技术手段能跳出宇宙,用什么样的科学技术从宇宙以外回过头来看宇宙。而且,我们无法用科学来实证宇宙的起源。进而,人类只能通过不同领域的科学为支撑,以哲学理念的方式理解世界和解释世界(哲学思维与科学思维要辩证统一)。

2.哲学是“爱智慧”

针对西方哲学,“哲学”(philosophy)一词由“挚爱”(philo)和“智慧”(sophia)两个词组合而成。

    哲学是爱智慧:这就是说,哲学家你还没有掌握智慧,你还在“爱智慧”的过程中。所以,哲学家只是一个智慧的追求者,在不断探寻理解世界、解释世界。

    哲学注定处在“爱智慧”的过程中。也就是说,西方哲学舍去了“上帝”与“上帝的行为原则”的追问与反思,其理论观点都不具有终极的性质,哲学家的结论只具有相对性。

    哲学有人类性,也有民族性或区域性。世界哲学是多元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什么合法的哲学,一个非法的哲学。(这里主要是针对当下有中国哲学“合法性之说”而言的)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里,就把中国哲学、希腊哲学、印度哲学并列为早期世界哲学的三大系统。中国哲学数千年来从未中断过,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中国哲学以其特有的精神风貌,挺立于世界哲学之林。所以,中国哲学不需要复兴,但需要发展。

西方哲学家有不同的学派及学说,其针对世界观而言,可以归属为以下三个方面:

A、自然世界——宗教神创世观、自然物质观、绝对理念或绝对精神观(针对自然的目的)。

B、人类社会——幸福主义观、伦理观、人性观、政治经济观等(针对人类的目的)。

C、人的思维——理性思维观、辩证法观、逻辑观等(是哲学范畴里认识论与方法论)。

上述各自不同“观”的西方哲学家的思想集合,代表着西方哲学的世界观。由于西方哲学家存在不同的世界观,而且他们各自针对某一方面的学说,都无法解释“上帝”和“上帝的行为原则”。因此,西方哲学也就无法解释“自然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及其辩证统一的关系问题。

当西方进入19世纪,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继承、吸收了前人西方哲学家的思想,尤其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三个方面的哲学观进行辩证统一,并在实践中科学地总结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说。进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思想,代表着西方哲学思想的最高层级。

然而,针对中国哲学而言,我国加强高校思想政治与素质教育,应该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相统一的教育,也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进而让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真理性、理论性、实践性,更加充分地说中国话语。

这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用自己的话语真理性地阐发哲学社会科学思想之时,我们才能说这门科学属于这个国家和民族。否则,就会陷入马克思当年所深刻指出的“他们无法表述自己,他们必须被别人表述”的困境,并最终丧失独立性,沦为他国学术思想的附庸。所以说,以高度的理论自觉与文化自信,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

因此,我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更加自觉地植根中国土地,总结和提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经验,以及不断提炼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哲学相统一的哲学思想,科学的、开放融通的、易于为世界所理解的,阐明真理性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思想体系,进而才能构建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


第二个层次:什么是中国哲学

    十九世纪末,日本学者将西方的“philosophy”译成汉文“哲学”。那么,回答什么是“中国哲学”,是否就等同于回答什么是“西方哲学(philosophy)”呢?答案是不同的。

    所谓中国哲学,就是中华民族自身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就是中华民族爱智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独到的辩证思维方式,在解释“天道”,在解释“人道”,在解释“天人合一”的目的。

    中国哲学从原始发出,就紧紧地扣住“道”,而且“道”是“天道”与“人道”的总称。并且“天道”是“人道”的本体,“人道”依存在“天道”之中。中国古哲人就是通过“道”的形而上学,在解释宇宙本体的存在,在解释宇宙本体价值的存在,这就是在解释“自然的目的”。

    中国古哲人就是通过解释“天人合一”的关系、共性、和谐之目的,在解释人的意义世界和终极的价值取向,说明了中国古哲人就是在解释“人类的目的”。

这足以反映出中国哲学形态,就是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析天地之穷理,判天地之美德”,“据天地之仁心,为生民之立命”。

因此,根据中国哲学形态,哲学我可以这样来定义:

人类在爱智慧的过程中,研究“自然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及其辩证统一的形而上学,称之为哲学。

註:这里的形而上学,不是指认识事物走到了极端、僵化;而是指“形而上”之学,或“形而上者之谓道”之学。所以,中国哲学,也称之为“道的形而上学”。

进而,这也就回答了什么是中国哲学,或者说,什么是中国国学的主题与目的。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道之性”与“道之生”,以及“天人合一”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中国哲学是关于宇宙万物的起源与生化及其普遍行为规律,以及“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的学问。据此,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这两者,不能简单地、形而下在“哲学”字义中去解说。

中国哲学的“物质与精神”范畴,是针对宇宙世界上的一切物质形态与行为精神(既包括自然领域里的物质形态与行为精神,也包括社会领域里的物质形态与行为精神)的抽象和概括。亦即,中国哲学是解释宇宙的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本体,精神世界依存在物质世界之中,而共同存在的客观实在性之真理的学问。


第三个层次:中国哲学精神

中国哲学精神中的“精神”,是针对宇宙万物的精神世界而言的。那么,针对人而言,中国哲学精神,不仅是一个关于古人的话语,而且也是关于我们的话语。我们认识理解中国哲学精神,就是我们的精神世界与古人的精神世界,相交融、相沟通,也就是利用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精神遗产,来打造我们自己的精神世界。所以,中国哲学精神,其实是一个领悟性的话题,这个领悟也是因人,因时代而异。

中国哲学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先哲们留下的那些书及思想不会变。但是,中国哲学之精神是一个变量。正因为,中国哲学是针对“自然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相统一的学问,所以说,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和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及学说。因此说,我们要根据时代的要求,对中国哲学的精神遗产,重新地开发梳理,树立理论自信,以中国哲学特有的精神风貌,挺立于世界哲学之林之中,进而担当世界的责任。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尤其是,针对中国哲学精神的了解,能促使我们透彻地了解中国哲学的立场,进而提升我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自觉、自信与继承。同时,通过中国哲学的教育去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提高我们的世界观、道德观、人生观,以及提高我们的整体素质与认识能力,进而更好地去学习科学技术。

中国哲学的教育,能使受教育者充分地认识、解释以下问题:

1、什么是中国哲学?即解释中国哲学研究的主题与目的是什么?

2、宇宙世界的“第一推动者”是“神”还是“谁”?“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是什么?

3、宇宙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到底是什么关系?

4、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或“道之德”,其本义是什么?为什么人类的行为原则必须遵循服从于“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则”。  

5、什么是绝对性的“真”、“善”、“美”?人道中的“真”、“善”、“美”是什么?

    6、什么是人类伦理或人道伦理?人道伦理与道德伦理到底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说我国政府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识观,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或者说是人类普适价值观的共识。

    7、什么是自然的价值取向行为原则?为什么说道德普遍原则就是自然的价值取向行为原则或宇宙万物的行为原则。进而为什么说,人类的普适价值取向必须遵循服从于自然的价值取向。

    8、“天人合一”的本义是什么?为什么人类的和谐世界就是“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也就是人类世界伦理价值的最终目的。

    然而,我为什么说,当下国学教育或素质教育,应理解为中国哲学启蒙教育。中国哲学是解决人的认识、思维、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问题,也是解决当下国学教育存在形式化、空泛化而没有思想灵魂的问题,也就是解决“鱼”与“渔”的关系问题 。

(如:学生们穿着汉服朗读《弟子规》,或学习“人伦百行徳为首”的国学文化,难道真懂得“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则”的本义吗?或者说,学习掌握一门专业的科学知识的人,就能解答上述8个哲学基本问题吗?)


二、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范畴

中国哲学有自己独有的概念范畴,如:本体、阴阳、精气、精神、五行、有无、道、性、德、仁、心、中和、中庸等。而这些哲学概念范畴,凝结着中国古哲人的智慧。那么,我们围绕这些哲学概念范畴的了解,将有助于提高我们对中国哲学的认识及理论思维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中国哲学的主题与目的,以及了解中国哲学在世界哲学形态中,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及人的意义世界做出了哪些有益的贡献。

    针对中国哲学核心概念范畴,我们要以古哲人的思想及思维方式研修中国哲学。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是中国哲学诞生的时代,科学还没有产生,先哲们在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过程中所给出的核心概念都具有绝对性、普遍性之真理。所以,中国哲学核心概念范畴,不能简单狭义地科学化来解释中国哲学核心概念范畴。

我在这里特别指出:哲学概念具有普遍性、绝对性,科学概念具有针对性、相对性,这两者是不同的,不要简单地混谈或替代。我们要有理性的、辩证统一的认识观,去理解、去解释这两者不同的概念范畴,以及这两者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

 所谓中国哲学概念范畴,就是以原始的、传统的中国哲学词汇为对象作为整个中国哲学体系研究的核心,以最为普遍性的特定概念范畴表述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甚至是明确中国哲学的立场。而且,这些最为普遍性的特定概念范畴,使得整个中国哲学的研究与目的,是针对“自然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及其辩证统一,这唯一的哲学主题与目的的定位及论述。

 关于中国哲学概念范畴的研究,之所以会成为研究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因为以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作为研究中国哲学基本问题时,就会产生错置、歧义与失真。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因为,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舍去了“上帝”的追问与反思,进而西方哲学也就无法解释“上帝”及“上帝的行为原则”。而且,中国古哲人所说的“天帝”,不是西方人头脑中的“天主”或“上帝”,中国智慧不需要上帝这个理念。尤其是,中国古典文献,或者是中国哲学被后人译成西方语言,一开始就被套上基督教的神学框架,这种“基督化”的烙印至今随处可见。在汉英词典中对于中国哲学概念词汇有不少欠妥的译法,这也使得我们无法透彻地去理解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及也影响了后学。

如:中国古哲人称谓的“德”,主指“道之德”或“道德”,其本义是指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也就是指宇宙万物的行为原则。因此,“道之德”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无时间、绝对性、终极性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或“道德普遍原则”。然而,“道德”、“德”的英文译法对应于“moral/morality”、“virtue”,其两者的本义就不同。

又如: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之善”或“道之德行”,即为“道德理性”,其本义是指宇宙万物的行为理性,或者是宇宙万物的伦理(宇宙伦理)。而万物的“伦理”的英文译法对应于西方“ethics”或“sittlichkeit”, 其两者的本义也是不同的。

那么,要克服西方人对中国哲学的不准确理解甚至是曲解,就必须准确翻译中国哲学核心概念词汇,让中国哲学讲中国话,而不是简单地、欠妥地套用西方哲学概念的词句。

关于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和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我在这里特别指出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

1、针对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言,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在现象界中探讨“物质与精神”谁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以及“思维与存在”的互动关系是否辩证统一。

2、针对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言,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道之性”与“道之生”,以及“天人合一”的关系问题。这就是在说,中国哲学是关于宇宙万物的起源与生化及其普遍行为规律,以及“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的学问。

中国哲学的“物质与精神”范畴,是针对宇宙世界上的一切物质形态与行为精神(既包括自然领域里的物质形态与行为精神,也包括社会领域里的物质形态与行为精神)的抽象和概括。亦即,中国哲学是解释宇宙的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本体,精神世界依存在物质世界之中,而共同存在的客观实在性之真理的学问。


三、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解释

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其思想基因,就来自于《易经》、《尚书》之中。所以,古哲人老子、孔子、医家的学说思想就来自于《易经》、《尚书》的思想。

正因为,古哲人老子、孔子、医家精通《易经》的阴阳极变的弥纶天地之道理,进而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确立,就反映在老子的《老子》、孔子的《易传》、医家的《黄帝内经》的学说中。并且是由这三家,最初建构了“宇宙论”、“伦理学”、“生命医学”三大哲学的基本类型,也代表着中国最高的形而上学。

古哲人老子、孔子、医家的学说中,所确立的哲学概念及思想都是一致的、相互贯通的。而且,他们的学说中的“阴阳之说”、“精气之说”、“道之说”、“道德之说”、“仁之说”、“性之说”、“中庸之说”、“心性之说”、“阴阳五行之说”,奠定了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中各个学派的形而上学的理论根基。

中国古哲人老子(Lao zi 约公元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中国哲学的奠基人。古哲人老子的“道生—道德—道相—道势”宇宙论框架的理论学说,代表着中国最高的形而上学,也代表着中国哲学思想的基本精神。古哲人老子建构“道”的学说,就是在探寻、解释宇宙世界的本原问题。而且,迄今为止是老子率先提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皆从道中产生,最后又复归于“道”;并且,老子解释了是“谁”创造了宇宙世界,解释了宇宙世界的“第一推动者”的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以及解释了宇宙万物都遵循服从于“自然的目的”之德之行;即“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道”在生化万物的活动中始终遵从自然的目的,亦即“道法自然”。所以说,古哲人老子建构“道”的学说,代表着中国古哲人主体从“有神”的思维向“无神”的哲学思维跃迁的重要标志。

中国古哲人孔子(Kong zi 公元前551年至479年)是中国伦理哲学的奠基人。古哲人孔子的“道—德—仁”理论道德框架与“仁—义—礼—智—诚”实践道德框架的伦理学说,代表着中国最高的伦理形而上学,也代表着中国“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基本精神。古哲人孔子建构的“道—德—仁”理论道德框架,就是在探寻、解释宇宙万物的伦理问题。而且,迄今为止是孔子率先提出:“天道”存在的万物“阴阳行为原则”的道之德,就是“人道”之上的道德行为准则,也就是人类世界的道德普遍原则;并且,孔子解释了人的本性之仁性的自然德性,其伦理道德价值的终极依据,就是遵从“道之德”这唯一人类之上的无时间、绝对性的阴阳行为原则。所以说,古哲人孔子解释了“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就是人类伦理道德价值的最终目的;即“天人合一”的本义。

中国古哲人医家(公元前90年至公元90年)创作的《黄帝内经》是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她代表着哲学辩证医疗模式的中医学理论元典。中国古哲人医家,同样从“道”的观念解释“道”中的“阴阳”是宇宙万物的属性,而且认为“阴阳五行”就是宇宙的生命机制,也是解释宇宙生命一切现象的哲理方法,进而中国古哲人医家将这一哲理模型方法,成功地应用于中国古代医学。这反映出人类还没有产生科学实验医疗模式之前,中国古哲人医家在世界生命医学领域就建构了哲学辩证医疗模式。所以,中国古哲人医家是中医学最早的哲理医学的奠基人。所以说,“阴阳五行”生命机制医学框架的哲理医学,是中国古哲人医家解释宇宙精气生化物质机制与人体精气生理病理机制辩证统一的学说;也就是“宇宙生命机制与人体生命机制”辩证统一,或者说,是道之性之中的“精、气、神”与人之性之中的“精、气、神”相统一的哲理生命学说。

这里简单说一下,从近代到现代有中医不科学之说。那么只能说,有这样观点的人,他们的知识结构是单一的,他们理解的“科学”是狭义的,他们表达的只是他们所习知的科学技术专业层面的知识。进而,集中反映在他对中医学的认识,只能是他主观的认识。

在这里,我可以这样说,在我们的世界上,就是野生动物(如:野猩猩、野牛、鸟类或海洋鱼类等)生存在自然界中,自然没有赋予这些动物有智慧,这些动物都不懂得科学技术。当动物的身体出现不适而引发存在的问题时,自然也会赋予这些动物除自身必须吃的食物外,也会去寻求食物以外的某一种植物、矿物质或其他生物去吃,来解决动物自身的存在。在这里你不能说,动物在吃食物以外的某一种植物、矿物质或其他生物,来解决动物自身的不适,是不科学的。就好像说,他们只认为这些野生动物身体出现炎症时,吃青霉素才是科学似的。那么,这些人殊不知这些野生动物不知“青霉素”,以及“青霉素”本身就存在于自然。这就像,人们发现某一种中草药提取“青蒿素”能治疗疟疾一样,需要人去发现而不是发明。所以,发现认识“青霉素”、“青蒿素”,并且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取有效成分去实践的人,是具有科学的认识观。

当然,我们人类是有智慧的,中国古哲人医家发现和掌握自然本性中所体现的“阴阳五行”之性,与大自然赋予多样性的矿物、植物和生物所具有的气味阴阳,以及这些矿物、植物和生物所体现出的四性、五味、归经、升降沉浮和毒性。使得中医学模式能更好地辩证诊疗、调理人类身体出现的各种疾病。所以说,当今我们的世界只有两大医学理论的医学模式。这就是,中医学模式和西医学模式。而且这两大医学模式都是人类的财富,并且是世界人类生命医学中所展现的哲学应用医疗模式与科学应用医疗模式。她们之间没有谁科学,谁不科学的错误观念。她们之间,是哲学应用医学与科学实验医学在世界生命医学领域里具体应用的体现。所以,我们要认识到,哲学思维与科学思维要辩证地统一;哲学应用与科学应用要辩证地统一。

作为中国哲学的阴阳学说,古哲人不但认识到任何一种事物或现象内部都存在着阴与阳两种势力,而且认识到这两种势力是运动变化的,是相互作用的。并且是由于阴阳双方的相互作用推动着宇宙万物万事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由于中国古哲人认识到“阴阳”具有对立制约、互根互用、互藏互寓、交感相错、消长转化、自和平衡等,这些阴阳之性体现的事物或现象及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这就标志着阴阳学说是作为中国古哲人解释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形而上之学说。

中国哲学的阴阳学说中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既是对应的,又是绝对的。也就是说,由于宇宙本体的物质基因中存在阴阳之性,在生化万物过程中遗传有阴阳之性,进而自然地就有了事物或现象对立统一阴阳属性的表达。所以,表达阴阳的内涵,可概括为:属性、对应性、交感性这三者共同存在,缺一不可,缺一则不能构成阴阳。

比如说:水与火,这一对阴阳双方,其阴阳属性是绝对的。当阴阳原则中的“和谐”消失,阴阳原则的行为就转化为逻辑矛盾原则的行为。那么,逻辑矛盾原则的行为,就是矛盾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的关系,而且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水与火矛盾双方展现的现象,就是水要灭火或火要化水,这两种逻辑矛盾现象。逻辑矛盾双方是各自要否定对方的关系。水与火这种逻辑矛盾原则,是矛盾的双方在统一体中展现的现象,在逻辑上不能同时是“真”也不能同时是“假”的关系。这表明了逻辑的矛盾双方展现的现象不能同时存在。逻辑矛盾的双方,在统一体内呈现的是斗争的行为关系。

还是拿水与火,这一对阴阳双方,其阴阳属性是绝对的。当阴阳双方是处在阴阳原则的行为时,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即相互依存、相互交感、相互吸引、相互排斥的关系,而且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不是“阴阳离决”。

这时的水与火的阴阳双方,水属阴,是在表达水阴性所具有滋润、寒凉、静谧、闭藏等特性;火属阳,是在表达火阳性所具有温暖、兴奋、向上、向外发越等特性。水与火的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是相互依存,而且各自展现的现象不是相互否定的关系。这就是说,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展现的现象在逻辑上能共同存在。阴阳双方在统一体内呈现的是“斗争之和谐”的行为关系,也就是,阴阳双方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阴阳所概括的事物或现象主要表现在其属阴或属阳。而且,阴阳属性的双方,其属性相对不可变性,不可反称性,并且阴阳双方展现的现象在逻辑上要同时为“真”。还是拿水与火,这一对阴阳双方来比如:水属阴,火属阳,其阴阳属性是固定不变的,不可反称性,同时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展现的现象,不是相互否定对方的关系。就水与火这一对阴阳范畴来说,阴阳量化是可变的,水不论多热,仍属阴;火不论多弱,仍属阳。水与火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展现的现象是,寒凉与温暖、静谧与兴奋、闭藏与发越的“斗争之和谐”的行为关系。只有当水与火阴阳双方中出现阴极或阳极时,才破坏了“和谐”局面,就会展现出水要灭火或火要化水,这两种逻辑矛盾现象的斗争行为关系。这就表明,同样的事物或现象从阴阳的对立统一和阴阳极端矛盾两个方面去分析,体现出事物或现象有不同的两个方面。阴阳双方的行为出现极端就转化为逻辑矛盾的双方在统一体中是“斗争”的行为关系。

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是“斗争之和谐”的行为关系。比如:电子与原子核、下夸克与上夸克、地与天、月与日、静与动、暗与明、收敛与升华、静谧与兴奋、人类与社会等等,其阴阳属性在同一范畴、同一层面皆具有不可变性和不可反称性,而且阴阳双方展现的现象在逻辑上不能相互否定,是共同存在为“真”的关系。在这里特别指出:中国古哲人建构的阴阳学说,不是中国古哲人“主观”的两分法学说,也不是中国古哲人“主观发明”的一种认识基模和解释工具。更不能说,阴阳学说的思想内核是关于“矛盾对立面”的相互作用的观点,以及阴阳学说是以“阴阳”这种“辩证矛盾”的概念、范畴形式为逻辑,这种狭义科学化的、不正确的表达。中国古哲人建构的阴阳学说,是解释宇宙本体存在阴阳之性之真理的学说。客观的阴阳原则就产生于宇宙本体之中。因此,阴阳原则是宇宙本体生化万物最高的行为原则。而且,“阴阳原则”是“矛盾原则”的本体,没有“阴阳原则”,就不会产生“矛盾原则”;“矛盾原则”依存在“阴阳原则”之中。所以,“阴阳原则”不是“矛盾原则”相互对立、相互孤立的概念,也不是“阴阳对立”等于“矛盾对立”的错误概念。阴阳是矛盾的本体,矛盾依存在阴阳之中,也就是,宇宙本体的精是气的本体,气依存在精之中。因此,客观事物存在阴阳属性及其概念,以及事物的“阴阳”产生“矛盾”运动,矛盾运动依存在阴阳对立统一的变化和发展之中。

针对中国哲学特有的核心概念进行解释之前,有必要说明现代伦理学中的“伦理”与“道德”和中国哲学中的“道德”与“道德理性”或“道德伦理”,在其基本概念范畴需要特别地加以区分。

註: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 ”或“道之德”,不是西语中人的“品性端正、好的品德、优点或美德;而“品性端正、好的品德、优点或美德”具有时空的相对性。
    1、现代伦理学中的“伦理”与“道德”的基本概念范畴(是针对人道而言的,不是针对天道):伦理(註:是专指人道伦理或人类伦理):是关于人性、人伦关系及结构等问题的基本原则的概括。伦理范畴侧重于反映人伦关系以及维持人伦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其规则具有时空性、相对性。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并作为一级概念。道德(註:是专指人的伦理德性):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指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范畴侧重于反映道德活动或道德活动主体自身行为的应当,其道德具有时空性、相对性。道德是主观法,是自律的,并作为二级概念。

2、中国哲学中的“道德”、“道德理性”或“道德伦理”的概念范畴(是针对宇宙万物而言):

 道德:是指“道”的“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也就是宇宙“本与体”的“阴阳行为原则”。道德范畴在有体的宇宙中,反映的是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阴阳行为原则。道德或道之德的“阴阳行为原则”,就是宇宙万物必须遵从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也就是客观的、绝对性的、最高最为普遍的行为原则。

道德理性:是指“道”的“德行”之善,也就是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行为“理性”之善。“德行”即为“善”或“理性”。而且,“道之德”是“道之德行或道德理性”的本体,“道之德行或道德理性”依存在“道之德”之中而共同存在。道德理性范畴在有体的宇宙中,反映的是宇宙万物内在的行为理性与外在的伦理关系以及维持万物的伦理关系所必须遵从的道德普遍行为理性。那么,道德理性或道德伦理(也称之为宇宙伦理或宇宙万物的伦理),也是客观的、绝对性的、最高最为普遍的行为理性或伦理。


下面针对中国哲学特有的核心概念进行简要地解释:

(一)、“本体”的解释

“本体”一词,是由中国古哲人表达“本”与“体”两者含义的合成。《周易·系辞下》曰:刚柔者,立本者也。又曰: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语译:道之本的阴阳者,是立本者也;而“阴阳者之本”的阴阳双方通过“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之势,推动“阴阳者之本”生化“阴阳者之体”的道之体。

“本体”、“道之本体”或“宇宙本体”中,我将“道之本体”和“本体”这两者的含义进一步加以区分:

1、“道之本体”的含义

道之本体是指“道之本的阴阳者”与“道之体的阴阳者”这两者含义的合成;或者说是“宇宙之本”与“宇宙之体”这两者含义的合成。道之本体,也统称为“道”。那么,“道”、“道之本体”也就是宇宙“本与体”或宇宙本体。至于宇宙本体的通行概念,是专指宇宙万物的本原,在本讲座中不作为主题,但也会用到。

针对宇宙而言,宇宙是时间与空间共同存在的概念。先秦时期初见于《尸子》云:“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这就是空间与时间的总称。针对老子的“道”,分别有:老子的“道之体”:是指宇宙从诞生起一直演进发展到今天的宇宙。也就是说,是“时间、空间、有体的物质”开始“有”的产生,并一直演进发展到今天的宇宙。那么,“道之体”也就可以称之为“宇宙”、“有宇宙”、“有体宇宙”、“宇宙之体”、“阳宇宙”或“明宇宙”。

老子的“道之本”:是指宇宙诞生之前,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物质之体的前宇宙。那么,“道之本”也就可以称之为“无宇宙”、“无体宇宙”、“前宇宙”、“宇宙之本”、“阴宇宙”或“暗宇宙”。

没有时间,就是无限的时间;没有空间,就是无限的空间;没有物质之体,就是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或无限无质量的物质基因。那么,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物质之体的“无宇宙”,就是“有宇宙”诞生之前的“无限时间、无限空间、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的“无宇宙”。其中,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中国古哲人称“她”为:无形无体的“精”、“精气”、“元气”、“阴阳二气”。

老子的“道”或“道之本体”、“宇宙本体”,其本质的含义,是指“道之本与道之体”或“宇宙之本与宇宙之体”之合。那么,“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物质之体的无宇宙”的“无”,逐步地演进“有时间、有空间、有物质之体的有宇宙”的“有”开始产生,此时相对应的孕育宇宙诞生初始的时空,老子称之为“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的“母”或道之“谷”或“谷神”;其中,“天下”即为“有宇宙”、“宇宙”。

2、“本体”的含义

    “有宇宙”中存在“多”。那么,本体,在“有宇宙”中是指事物的主体或自身,事物的来源或根源。

    本体,在“无宇宙”中只存在“一”,而且是专指“无限无质量的物质基因”之“精气”之间的关系,即无限无质量的“精”是“气”的本体,“气”依存在“精”之中。其中,无限无质量的精(坤元)内在的存在阴阳双方,气(乾元)是阴阳双方之间依存的阴阳之气。

註:气,是指阴阳双方纠缠相抱的元势,属于阴阳双方的精神;2500年前中国古哲人称谓的“气”,其概念在当下可以称之为哲学概念(广义),而不是近代物理学中“气”的概念(狭义),我们不要混淆。

如:在有体宇宙中存在各种物质元素的统一体。那么,物质元素的统一体中原子数(核电荷数)与外围的电子数组成阴阳的双方之精,是物质元素统一体内的物质世界;而物质元素统一体内的精神世界就是阴阳双方产生的“斗争之和谐”的阴阳之气。所以,物质元素的“阴阳双方”是“阴阳之气”的本体,“阴阳之气”依存在“阴阳双方”之中而共同存在,也就是说,微观物质元素中的物质世界之“精”是精神世界之“气”的本体,精神世界之“气”依存在物质世界之“精”之中而共同存在。阴阳之气的“气”,在物质元素统一体中是指“引力、电磁力、核力、弱作用力”之合之势的精神能量。若阴阳之气不存在,说明该元素统一体已经解体(核裂变)。

又如:夫妻双方组成一个家庭的统一体,而这个家庭内的物质世界就是阴阳的夫妻双方;那么,这个家庭内的精神世界就是夫妻双方产生的“斗争之和谐”的家庭风气。所以,“夫妻双方”是“家庭风气”的本体,“家庭风气”依存在“夫妻双方”之中。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与家庭风气共同存在。若家庭风气不存在,说明这个家庭的统一体已经解体,夫妻双方离婚就转变为各自独立的男人和女人。

(二)、“阴阳”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所称谓的“阴”与“阳”是表示阴阳双方的特性,即阴阳之性。而且,阴阳之性,源自于宇宙之本之性。因为,“宇宙之本之‘一’的性”生化“宇宙之体之‘多’的性”,即“一”之“性”与“多”之“性”有辩证统一的哲学关系,也就是以一个终极性的概念去解释世界的统一性的哲学概念。

宇宙之本之“一”的阴阳之性,就是宇宙万物之“多”的自然之本性。阴阳属性或自然属性在哲学范畴反映的是最为普遍性与最高抽象性的概念,也就是反映宇宙万物的统一性之属性的理念,并作为概念使得多种多样的现实,能被引导到这个作为共相之性的理念上面,并且通过阴阳之性而被认识。中国古哲人认为宇宙万物都有阴阳属性,而且阴阳属性就是宇宙万物共相之性。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

老子说:宇宙万物都有阴阳属性,并且阴阳的行为是同性相斥、异性相抱(相抱包含相吸,相抱的概念具有哲学的广义,而相吸的概念是科学的狭义)之特性,而且阴阳双方的行为原则是“斗争之和谐”的行为原则,即“冲气以为和”。“阴阳双方的行为原则”或“阴阳行为原则”,也简称为“阴阳原则”。阴阳的哲学概念或者是理念,在西方哲学那里,可以解释为“共相的理念”。黑格尔曾经提出,体系化的哲学理论,他说:“作为一个体系,需要有一个原理被提出并且贯串在特殊的东西里面”,“全部被认识的东西必须作为一种统一性、作为概念的一种有机组织而出现”;他还针对人们经常发生错误的、哲学的“理念”,做出这样的解释:“要这样来理解那个理念,使得多种多样的现实,能被引导到这个作为共相的理念上面,并且通过它而被认识。”正因为,西方哲学始终没有认识到“阴阳”是万物的共相之“性”及其概念,进而使得西方哲学也就无法去认识、解释“上帝”与“上帝”的行为原则。即,西方哲学无法认识到“上帝”之“一”的“性”去解释世界的统一“性”。

我在这里特别指出:

1、中国古哲人建构的阴阳学说,不是中国古哲人“主观”的两分法学说,也不是中国古哲人“主观发明”的一种认识基模和解释工具。

2、更不能说,阴阳学说的思想内核,是关于“矛盾对立面” ,以及阴阳学说是以“阴阳”这种“辩证矛盾”的概念、范畴形式为逻辑,这种狭义科学化的、不正确的表达。

3、“阴阳原则”不是“矛盾原则”相互对立、相互孤立的概念,也不是“阴阳对立”等于“矛盾对立”的错误概念。

中国古哲人建构的阴阳学说,是解释宇宙本体存在阴阳之性之真理的学说。客观的阴阳及阴阳行为原则就产生于宇宙本体之中。因此,阴阳属性是宇宙万物的属性,阴阳行为原则是宇宙本体生化万物最高的行为原则,也就是宇宙万物的行为原则。因此,客观事物存在阴阳属性及其概念,以及事物的“阴阳”产生“矛盾”运动,矛盾运动依存在阴阳对立统一的变化和发展之中。

阴阳原则在哲学范畴的解释: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由阴阳双方产生“斗争”行为之形式,依存在阴阳双方“和谐”之目的之中,使得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展现的现象在逻辑上共同存在为“真”。

阴阳原则,反映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是“斗争之和谐”的行为关系,也就是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的哲学关系。那么,阴阳原则,就是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中,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的哲学关系。在这里,我把客观存在的“阴阳原则”,就等同于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中的“矛盾原则”。进而,将阴阳原则中阴阳双方的斗争行为,称之为矛盾原则。这也就是说,阴阳是矛盾的本体,矛盾依存在阴阳之中。

在这里,我也把客观存在的逻辑矛盾原则纳入哲学范畴。逻辑矛盾原则在哲学范畴的解释: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双方是“斗争”的行为关系,双方是相互否定对方;并且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展现的现象在逻辑上不能同时为“真”,也不能同时为“假”。

正因为,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之德,就是阴阳原则。所以,阴阳的普遍性,才有矛盾的普遍性,而且矛盾的普遍性,依存在阴阳的普遍性之中。只有当,“阴阳原则”的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双方的斗争之形式,是为了破坏“和谐”为目的,促使“阴阳原则”中的“和谐”消失,此时的“阴阳原则”就转为“逻辑矛盾原则”。所以,“逻辑矛盾原则”是“阴阳原则”中的极端特性。“阴阳”是“矛盾”化生的本体,是“矛盾”的化生基础,即所谓“矛盾”依存于“阴阳”并化生于“阴阳”,没有“阴阳”则不能化生“矛盾”,“矛盾”产生有赖于“阴阳”行为的体现。“矛盾”是“阴阳”斗争行为功能的体现,又是“阴阳”的和谐行为发展提高的动力源泉,即所谓“阴阳”依赖于“矛盾”而又化生于“矛盾”。所以,“阴阳”中的“矛盾”,它们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促进发展的辩证关系。这也说明了,宇宙本体的“阴阳原则”中客观不存在阴阳双方在统一体中相互是绝对的、孤立的、任意的“自由”。

最为普遍性及最高抽象性的“阴”与“阳”包含了:“负”与“正”、“0”与“1”、“下”与“上”、“暗”与“明”、“左旋”与“右旋”、“收敛”与“升华”、“月亮”与“太阳”、“雌”与“雄”、“静”与“动”、“弱”与“强”、“柔”与“刚”、“冷”与“热”、 “弱国”与“强国”,以及“精”与“气”、“夫妻”与“家庭风气”、“族群”与“社会风气”、“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等等,这些词组的意义。

虽然,“阴”与“阳”所描述的事物对象不同,但其意义是在表述事物所具有的自然属性与共性。如,物质存在不同层级,从低级到高级有物质元、物质元素、化合物、微生物、植物 … 人类,都存在阴阳属性。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是指事物或现象存在属性对应,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交感的统一关系,是从具体的事物或现象中抽象出阴阳属性的概念。事物或现象的属性只有处于同一层级,才能规定其阴阳属性。不在同一层级的事物或现象是不能以阴阳来标示。如,白天与男人、女人与黑夜,都不属同一层级、同类的事物或现象,因而不能区分其何者为阴,何者为阳。

比如:采用“负正属性”的称谓,那么,这种称谓是科学的称谓,内涵是科学属性的表达而个性。采用“阴阳属性”的称谓,那么,这种称谓是哲学的称谓,内涵是自然属性的表达而共性。

如形象地说:“负正属性的电荷”可以表达成“阴阳属性的电荷”,即“阴阳属性”涵盖了“负正属性”。那么,男人属阳性,女人属阴性,就不能说男人带正电荷属正性,女人带负电荷属负性,即“负正属性”不能涵盖“阴阳属性”。所以,男人属阳性,女人属阴性的称谓具有哲学性的普遍性,当然就具有科学性。所以,阴阳属性的表述是哲学范畴概念,具有普遍性、绝对性;负正属性的表述是科学范畴概念,具有狭义性、相对性;其两者有根本区别,不要混谈。

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关于“道之性”与“道之生”,以及“天人合一”的关系问题,其学问是针对“自然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及其辩证统一的学问,简单说,也就是研究事物发展普遍规律的学问。进而中国哲学,所给出的哲学概念都具有普遍性、绝对性、抽象性。这也就是,我在这里特别指出说明。

(三)、“精气”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表达的“精”、“精气”、“阴阳二气”、“元气”,主要是针对宇宙万物本原抽象的描述。在先秦时期,古哲人用“精气”学说,西汉以后逐渐被“元气”学说所同化,但在中医学中一直保留“精气”学说。那么,针对老子称谓的“精”而言,“精”反映的是宇宙万物本原的抽象,也就是说,“精”就是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而且是由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构成无限“无体宇宙”。

老子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老子》第二十一章)

老子说:像初始的母一样的大德在乳育着天地之生(即孔德之容),而天地之生,始终遵从道的运作规律。道之本之物,是恍恍惚惚的,虚而无体的,既不可视又不可摸。但是,在这恍惚之中,它有道之象。在这恍惚之中,它又有物的存在,它那么深远而幽昧中却含有物的本原之精,这精是非常真实的,并且是非常可信的。从古到今它的名字永远不能消失,根据它才能认识万物的本始。我凭什么知道万物的起始呢?就是根据“孔德之容”的思辨。

老子建立“道”的学说,是指向无限“无体宇宙”的终极关怀,是指向有限“有体宇宙”任何实有存在的本原。老子所说的虚而无体的,既不可视又不可摸的“精”包含着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无体宇宙的“一”生化有体宇宙万物的“多”,存在最原始的、无体的“精”,也就是老子称谓的“道生一”的“一”。因此,“精”的称谓,是无限无体宇宙的“元称”(古人针对万物本原的称谓),或是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当下科学对物质本体终极的称谓)。

中国古哲人认为无体宇宙的“精”内在的有“阴气与阳气”,也称之为“阴阳二气”或“元气”。由“精”内在的“阴气与阳气”的阴阳双方构成无限无体宇宙,也称之为无生命的物质基因。老子的“一生二”,即为无生命的物质基因之精的“一”内在的有“阴气与阳气”的“二”。

第二层意思:“精”内在的“阴气与阳气”的阴阳双方,在无体宇宙中进行交感,阴阳双方之间就会产生共制的阴阳之气,简称为“气”。所以,中国古哲人将“精”内在的阴阳双方,与阴阳双方之间产生的“气”,共同表象为“精气”。因此,“精气”的称谓,也就是无体宇宙的“象称”。

无体宇宙大象,反映的是“精气”共同存在,“精”是“气”的本体,“气”依存在“精”之中。“精气”的“阴气与阳气”的阴阳双方,与阴阳双方之间交感形成共制的“阴阳之气”,这三者构成无体宇宙中有生命的物质基因。“有生命的物质基因”或“精气”构成无体宇宙中的大象,老子称之为“二生三”。

在无限“无体宇宙”中有生命的物质基因孕育出有限“有体宇宙”的初始时空,以及初始的行为状态,老子称之为道之谷神或天下母,以及道之朴。无体宇宙中有生命的物质基因之“精气”,生化有体宇宙的万物,老子称之为“三生万物”。那么,将无生命的物质基因之“精”与有生命的物质基因之“精气”,统称为物质基因或阴阳者之本的“一”。正因为,无体宇宙阴阳者之本的“一”,生化有体宇宙阴阳者之体的“多”,所以,“多”的阴阳之“性”就是“一”的阴阳之“性”。所以说,“一”的阴阳之“性”,生化“多”的阴阳之“性”的概念,就是以一个终极“性”的概念去解释世界的统一“性”的哲学概念。

无体宇宙有生命的物质基因的“精气”之“一”的“性”,是阴阳双方与阴阳之气共同存在之特性。那么,生化出的宇宙万物的“性”,反映的是万物内在的阴阳双方与阴阳之气共同存在之特性,以及万物外在的阴阳双方与阴阳之气共同存在之特性。也就是,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精气”之特性。宇宙万物内在的物质世界之“精”与内在的精神世界之“气”共同存在之特性,以及宇宙万物外在的物质世界之“精”与外在的精神世界之“气”共同存在之特性,并统称为:宇宙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共同存在之特性。针对人的生命体而言,中国古哲人医家认为人的生命机制的统一体是由“精、气、神”所构成。“精”是人体内的物质世界;“气与神”是人体内的精神世界;其中“气”反映的是精神世界中的阴阳行为原则,“神”反映的是精神世界中的阴阳行为原则之行的理性。

(四)、“精神”的解释

针对宇宙而言,中国古哲人老子称谓的“精”是宇宙万物的本原,而且“精”是无限无体的。“精”是宇宙万物本原的“元称”,而“精气”是宇宙万物本原的“象称” 。 那么,道之本之“精气”之性,在哲学上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道之本的“精气”生化道之体的“万物”,万物之“性”都遗传有精气之“性”。道之本之精气的“精”内在的存在阴阳双方,“气”是阴阳双方之间依存的阴阳之气;而且“阴阳双方”反映的是“精”或物质基因的物质性,“气”反映的是“精”或物质基因的行为特性。进而,精内在的阴阳双方的行为,是按照阴阳行为原则之行,那么,精在生化万物过程中,精外在的行为也会按照阴阳行为原则之行。因此,中国古哲人认为“精”按照“阴阳行为原则之行”,才能生化万物;若“精”不按照“阴阳行为原则之行”,就不能生化万物。 注:中国古哲人称谓的精神,不能等同于西语的Spirit / Geist,Der absolute Geist Hegel/ The absolute spirit of Hegel 。

所以,“精”内在的“气”,推动“精”内在的阴阳双方的行为是按照“阴阳行为原则之行”,就称之为“精”的德行。“精”的德行,也就是“精”的正气之行,或是“精”的行为理性。因此,中国古哲人称“精”的正气之行之谓神,亦即,“精之神”或“精神”的本义。精神,就产生于道之本的阴阳者的行为之善,也就是,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的行为之善或行为理性。进而,这也就说明了,道之本或宇宙之本,是无限无体的,但是,是有精神的;而且,有限有体的道之体或宇宙之体,是依存在“道之本或宇宙之本”之中而共同的存在。精神,在道之体或宇宙之体中反映的是精神世界,也就是在反映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行为;而“神”反映的是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德行之理性或伦理。针对人而言,精神是指人体内在的生理精神和意识精神及外在行为精神之合的精神世界。而人的主观精神是专指人的意识。中国古哲人认为,某人能透彻地认识到宇宙万物的阴阳行为原则的“道之德”,以及该人能遵循服从于最高的、绝对的“道之德”之行,即为“无为,而无不为”。那么,该人就称之为“圣人”。註:物质性,存在无质量特性和有质量特性。如:诞生的宇宙中电磁波、光波、引力波具有无质量特性,而且在宇宙诞生之前的本原之“一”中只存在无限无质量的阴阳双方与双方之间只存在唯一的引力势之气。中国哲学中“气”属精神范畴。


(五)、“五行”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建立的“五行”学说,也就是“阴阳五行”学说,即阴阳说必兼五行,五行说必合阴阳,两者不能分离。而且,中国古哲人所建立的“阴阳五行”学说,是在解释宇宙物质的生命机制之学说,或者说是在解释宇宙物质的生化机制之学说。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中国古哲人说:阴阳五行的机制,是宇宙生命之本原,是宇宙万物生化演变之机制,是推动宇宙万物生化之父母,是宇宙万物生长、毁灭之根本,是宇宙精神世界之来源,这不可不知。

《尚书·洪范》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五行特性:是指五行外在的相态特性与内在的行为特性之总称,而且五行内在的行为特性,决定外的行为特性。五行特性是古哲人将“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五种物质的表象和性质,抽象为五种相态;即水曰润下之相态,火曰炎上之相态,木曰曲直之相态,金曰从革之相态,土爰稼穑之相态。 五种相态内在的有行为特性;即润下之相态作咸,炎上之相态作苦,曲直之相态作酸,从革之相态作辛,稼穑之相态作甘。所以,这里的“咸,苦,酸,辛,甘”,不仅仅是五味,而是古哲人用五味之性,形象的反映五种相态内在的“行为程度”,这已具备哲学意义。

1、木的相态特性

“木曰曲直”。所谓“曲直”,是说树木的主干挺直向上生长,树枝曲折向上向外舒展,生长繁茂,随风招摇,故说木有升发、生长、条达、舒畅等行为相态。凡具有升发、生长、条达、舒畅等行为相态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属于木的抽象行为相态。那么,将木的抽象行为相态,归类为“舒展行态”。从而,相对应的“曲直作酸”,是指“舒展行态”的事物或现象内在的行为有“酸”的特性。

如:人类社会行为相态外在的处在“木”的舒展行态,那么这个社会行为相态内在的行为处在“酸”的特性。这里的“酸”,是指人类社会行为的缓慢升发,形容为“酸”的特性。也就是说,社会行为相态为缓慢升发,该社会内在的行为德性为“酸”。

又如:在中医学中人体五脏中的肝脏,在五行中属“木”的舒展行态,肝喜酸之特性。这就是肝具有温柔之体,疏泄升发的行为功能。故肝与胆相表里,主筋,在窍为目,在知为怒,在味为酸。

2、火的相态特性

“火曰炎上”。所谓“炎上”,是说火能发光发热,火焰漂浮于上,光热四散于外,故火有发热、温暖、光明、向上的行为相态。进而引申为凡具有温热、升腾、光明、温通、昌盛、繁茂等行为相态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属于火的抽象行为相态。那么,将火的抽象行为相态,归类为“升华行态”。从而,相对应的“炎上作苦”,是指“升华行态”的事物或现象内在的行为有“苦”之特性。

如:人类社会行为相态外在的处在“火”的升华行态,那么这个社会行为相态内在的行为处在“苦”的特性。这里的“苦”,是指人类社会行为的激烈动荡,形容为“苦”的特性。也就是说,社会行为相态为激烈动荡,该社会内在的行为德性为“苦”。

又如:在中医学中人体五脏中的心脏,在五行中属“火”的升华行态,心喜苦之特性。这就是心具有温暖通达的行为功能。故心与小肠相表里,主脉,在窍为舌,在知为喜,在味为苦。

3、土的相态特性

“土爰稼穑”。“稼穑”,是指庄稼的播种与收获,即所谓“春种曰稼,秋收曰穑”。在季节时段里土有播种庄稼生长,收获五谷的作用。进而引申凡具有承载、化生、长养、派生等行为相态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属于土的抽象行为相态。那么,将土的抽象行为相态,归类为“暂稳行态”。从而,相对应的“稼穑作甘”,是指“暂稳行态”的事物或现象内在的行为有“甘”之特性。

如:人类社会行为相态外在的处在“土”的暂稳行态,那么这个社会行为相态内在的行为处在“甘”的特性。这里的“甘”,是指人类社会行为的稳定化生,形容为“甘”的特性。也就是说,社会行为相态为稳定化生,该社会内在的行为德性为“甘”。

又如:在中医学中人体五脏中的脾脏,在五行中属“土”的暂稳行态,脾喜甘之特性。这就是土具有生化五谷的行为功能。故脾与胃相表里,主肌肉,在窍为口,在知为思,在味为甘。

4、金的相态特性

“金曰从革”。“从革”,是指金有肃杀、收敛、潜降、清洁的作用。凡具有肃杀、收敛、柔聚、潜降等行为相态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属于金的抽象行为相态。那么,将金的抽象行为相态,归类为“收敛行态”。从而,相对应的“从革作辛”,是指“收敛行态”的事物或现象内在的行为有“辛”之特性。

 如:人类社会行为相态外在的处在“金”的收敛行态,那么这个社会行为相态内在的行为处在“辛”的特性。这里的“辛”,是指人类社会行为的肃降收敛,形容为“辛”的特性。也就是说,社会行为相态为肃降收敛,该社会内在的行为德性为“辛”。

又如:在中医学中人体五脏中的肺脏,在五行中属“金”的收敛行态,肺喜辛之特性。这就是肺具有宣发肃降的行为功能。故肺与大肠相表里,主皮毛,在窍为鼻,在知为悲,在味为辛。

5、水的相态特性

“水曰润下”。所谓“润下”,是说“水”有滋润、寒凉、向下、闭藏的特性。凡具有闭藏、向下、寒凉、滋润等行为相态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属于水的抽象行为相态。那么,将水的抽象行为相态,归类为“藏储行态”。从而,相对应的“润下作咸”,是指“藏储行态”的事物或现象内在的行为有“咸”之特性。

 如:人类社会行为相态外在的处在“水”的藏储行态,那么这个社会行为相态内在的行为处在“咸”的特性。这里的“咸”,是指人类社会行为的藏储寒凉,形容为“咸”的特性。也就是说,社会行为相态为藏储寒凉,该社会内在的行为德性为“咸”。

又如:在中医学中人体五脏中的肾脏,在五行中属“水”的藏储行态,肾喜咸之特性。这就是肾具有藏精主水的行为功能。故肾与膀胱相表里,主骨,在窍为耳,在知为恐,在味为咸。

《类经图翼·五行统论》曰:五行者,水火木金土也。五行即阴阳之质,阴阳即五行之气,气非质不立,质非气不行。行也者,所以行阴阳之气也。《类经图翼·五行统论》已经清楚表达出“水、火、木、金、土”,实际上已不是具体自然五材“实在”的理解。而是抽象的表达阴阳之质有着五种行为特性,亦即,“水火木金土”对应的是五种阴阳之质内在的有五种行为特性,并称谓“五行者”。并且,说明了这五种阴阳之质内在的五种行为,是五种“阴阳之气”之行。所以,有“气非质不立,质非气不行”的关系,并且说明了“行”,就是行“阴阳之气”也。

 《素问·宝命全形论》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古哲人认为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行为规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的五行相克次序,以及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的五行相生的规律;并且说,万物的生化皆有这样的生命机制,不可胜竭。在这里古哲人称谓的“木、火、土、金、水”已经上升到哲学概念,而不是自然物质的“五材”之概念。

“阴阳五行”中的阴阳,反映的是宇宙物质内在的“阴阳之质”与“阴阳之气”的行为关系及特性;而五行反映的是宇宙物质外在的阴阳属性与物质形态或相态,以及五行之间相生相克的伦理行为关系(伦理是哲学的称谓,而逻辑是科学的称谓;伦理广义,逻辑狭义)。

宇宙物质外在的有五种行为相态,亦即,舒展行态(木)、升华行态(火)、暂稳行态(土)、收敛行态(金)、藏储行态(水),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伦理行为关系。宇宙物质的生化机制,就是宇宙的生命机制。而且,宇宙生命机制,主要反映在恒星的孕育、成长、成熟、衰老、终结这五个阶段。至于各种天体的行星,是恒星在成长过程中进入成熟期而派生出的天体。如:太阳系中,太阳进入成熟期派生太阳系中的行星,其中就有地球,而且太阳与地球相互依存,共处在相对的暂稳运行状态,也就是说,此时的太阳与太阳系中的行星都属于暂稳行态。

正因为,宇宙本体生化宇宙物质的行为规律中,存在舒展行态、升华行态、暂稳行态、收敛行态、藏储行态,这五种行为相态的物质。因此,宇宙生命机制的阴阳五行的客观规律,就有普遍性的规律。

如:物理学中的物质相态,是由物质内的气之势(随绝对温度变化),推动精的行为,并决定物质外的属性及相态。物质内的精是阴阳之质,物质内的气是精神能量。那么,物质的液态为舒展行态,物质的气态为升华行态,物质的离子态为暂稳行态,物质的固态为收敛行态,物质的凝聚态为藏储行态。

又如:地球内在的水行为生态的五行:水的行为下流汇聚海洋,存在“水”的藏储行态;海洋的水之液态,存在“木”的舒展行态;水受太阳辐射温度升高形成水蒸气,存在“火”的升华行态;水蒸气形成的大气云层,存在“土”的暂稳行态;大气云层凝聚形成水、雪,存在“金”的收敛行态。


(六)、“有无”的解释

老子称谓的“无”、“有”,是一对高度抽象概念的单词,而且是在表达最为普遍性的哲学命题。“无”,是表达事物或现象的“气”、“始”、“势”、“德”、“无体”、“形而上”,以及“精神世界”;“有”,是表达事物或现象的“精”、“母”、“有体”、“形而下”,以及“物质世界”。所以,老子称谓的“无”、“有”不是科学范畴的“有”是存在,“无”是不存在或“0”没有这种狭义的概念。

老子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一章,第四十章)

针对道之本或无体宇宙而言:“有”,反映的是无体宇宙的“精”,即“精”的抽象;“无”,反映的是无体宇宙的“气”或“气之行”的“神”,即“气、神”的抽象。针对道之体或有体宇宙而言:“有”,反映的是有体宇宙的物质,即物质世界的抽象; “无”,反映的是有体宇宙的精神,即精神世界的抽象。

比如:由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构成无体宇宙。那么,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之精内在的阴阳双方反映的是“有”,而无限无体的物质基因之精内在的阴阳双方之间,依存的“阴阳之气”反映的是“无”。即“有之精”是“无之气”的本体,“无之气”依存在“有之精”之中而共同的存在。

又如:有体宇宙中微观物质元素的统一体,原子核与外围的电子组成阴阳的双方,那么,物质元素统一体内的物质世界的阴阳双方,在哲学范畴反映的是“有”的抽象。针对物质元素统一体内的精神世界,就是阴阳双方产生的“斗争之和谐”的阴阳之气,那么,“气”在哲学范畴反映的是“无”的抽象。或者说,宇宙万物的存在或物质世界,反映的是“有”;而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行为精神世界,反映的是“无”。

再如:人在认识世界,“形而下”认为“有”的认识之学,而“形而上”认为“无”的认识之学;那么,异名的“有与无”而同出的认识之学,即为“玄”的学问,也就是“哲学”。

老子曰: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老子》第一章)

针对《老子》中的无名、无为、无事而言:无名,就是“道之德”之名,或“道常”的行为原则之名;无为,就是“道之德行”,或“道常”的行为原则之行;无事,就是遵从“道之德行”的“无为”而无不为地处事。

 老子的“常”,其概念是“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名。”也就是说,老子的“常”有两层意思:

 1、“复命曰常”,是针对“道”而言的,说明“道的命运是‘有’与‘无’共同存在曰常”,并且就产生于“道之谷之母”中。

 2、“知常曰名”,是针对“人”而言的,说明人若能认识到“道之谷之母的‘常有’与‘常无’共同存在”曰名。亦即,人只有通过“形而上”的“无”或“常无”的思辨,去认识宇宙万物命运之德之势的精神世界;通过“形而下”的“有”或“常有”的观察,去把握宇宙万物命运之体之形的物质世界。

(七)、“道”的解释

道在哲学上的一般解释:“道之本”生化“道之体”,称之为“道”,或者宇宙本体是“道”。根据老子的“有”与“无”的哲学概念,那么“道之本”生化“道之体”的活动中“有”与“无”是共同存在。而“有”与“无”之间的关系在道的定义中可以反映出。

道的普遍性定义:宇宙之道,是道中的“有与无”共同存在,“无”依存在“有”之中;并且,“无”以“势之行”之形式,依存在“有”的目的之中,称之为“道”。其中:宇宙之道,是“无宇宙”生化“有宇宙”之道;或是“宇宙之本”生化“宇宙之体”的活动过程。或者曰:“万物之本之一”生化“万物之体之多”的生命机制中,“有与无”共同存在,“无”依存在“有”之中;并且,“无”以“势之行”之形式,依存在“有”的目的之中,称之为“道”。关于道的定义,在(《老子的智慧之学》第三篇 道的定义)一书里进行详解。


(八)、“德”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德”是指“道之德”或“道之德性”,简称为“道德”。“德”的本义,是指“阴阳行为原则”,简称“阴阳原则”。

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老子说:万物的行为是阴阳相抱的阴阳行为,而且是“冲气以为和”的行为原则,即“斗争之和谐”的阴阳行为原则。那么,阴阳行为原则,称之为德;而“德行”反映的是阴阳双方行为的善或理性,也就是阴阳双方的行为精神。

孔子曰:“阴阳合德。”(《易传·系辞下》第六章)又曰:“阴阳不测之谓神。”(《易传·系辞上》第五章)其中,“阴阳合德”:是指阴阳行为原则之德;阴阳不测之谓神:是指精内在的“阴阳之气”之行的正气,是看不见的、摸不着的称之为神。

孔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中庸》,第十六章)“鬼神”是指:阴之为“鬼”,阳之为“神”,“鬼神”是孔子形象地强调阴阳的行为精神是无形无体无声。孔子说:阴阳之合的行为原则称之为“德”;而“德之行之神”的行为精神可真是普遍而盛行!看它也看不见,听它也听不到,但它却体现在万物内外的行为之中。

这里特别指出:孔子称谓的“鬼”、“神”在他的语境中有不同的语意,我们要正确去理解孔子思辨中的奥妙之真理,我们不能仅仅以“形而下”在“字”的现象之义中去解释。

 如:孔子的“鬼神之为德”、“阴阳不测之谓神”、“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气也者,神之盛也;魄者也,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神无方而《易》无体”;以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或“道之德”,就是道之本之精气的阴阳行为原则,也就是道之本之精气按照“阴阳行为原则”生化道之体的万物。所以,阴阳行为原则之德,就是万物的行为原则,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最高的、无时间、绝对性的道德普遍原则。

正因为“道之德”是最高的、无时间、绝对性的道德普遍原则,所以“道之德”之“和”的行为原则,就是全球人类自身有时间、相对的伦理道德的本体,就是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共识,就是全球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宗教意识形态必须遵从的伦理道德底线。进而,“道之德”也就是人类世界伦理的道德普遍原则或道德行为准则。那么,最高、绝对的道之德之定义,我可以这样地给出:

道之德或道德普遍性的定义:道之事中“有与无”在统一的道中,由“有”中的阴阳双方产生“无”;则“无”以“势之行”之形式,推动“有”中的阴阳双方之“和”之目的,称之为道之德。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德”与“德行”,也就是指,道中的“阴阳行为原则”与道中的“阴阳行为原则之行”,即专指道中的精神世界。那么,道之德行就是道之善、道德理性,或者是道德伦理。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之性,就是“精、气、神”相统一的特性;其中,“精”反映的是物质世界,“气与神”反映的是精神世界,而且“气”反映的是“阴阳行为原则”之德,“神”反映的是“阴阳行为原则之行”的德行之理性。所以,道之性是“精、气、神” 相统一的生命机制之特性,也反映出万物生命机制中客观存在道之德、道德理性或道德伦理。道德理性,就是道之本之精气,在生化万物的过程中存在物质理性、生物理性和万物的伦理性,进而体现出道之善。

正因为,客观存在道德理性,这就为人类认识世界、认识真理提供了本体。所以,人类认识主体所认识的物理化学规律、生物生理规律、万物及人类伦理,都要遵从最高的道德理性,或者说,都要遵从最高、最为普世的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


    (九)、“仁”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仁”是指万物的自然德性之德,是专指万物内在的精神世界。针对人而言,“仁”是人本性中的“心”、“心灵”、“灵魂”。

    在哲学范畴,万物的自然德性,就是万物自然本性的称谓。那么,在科学范畴,万物的自然德性,可以狭义地称之为万物的品质功能特性。中国古哲人孔子称谓的“仁”,是指万物的自然本性中的精神世界,即自然德性之德。

    孔子曰: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易传·系辞上》第五章)

诸:指万物。显诸仁的“仁”:指万物的自然德性之德,即万物内在的阴阳原则。藏诸用:指“道之德之行”的道德理性作用在万物内与外之中,就藏在道中。鼓:是指推动、鼓动膨胀、鼓满天地。

  孔子认为道生化万物,万物存在自然德性的“仁性”;存在“盛德大业”的“道之德”,以及存在“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的道之德行的道之善,或道德理性。

    “鼓万物”是说:道之本之精气,在生化万物过程中,由“气”的鼓动而发生,并推动“精”生化万物于天下。道之本之精气,鼓万物于天下,体现出道是自然的“道之德行”的“无为”;那么,圣人作《易经》是为人所用,体现出是“有为”而忧患。所以,道的自然无为,与圣人的有为,故“不同”。

    孔子的“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反映出“自然的行为”的“无为”,与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无为”是一致的。而且,孔子说明了道中的万物内在的显诸仁之德,而万物的内与外之德行的藏诸用,推动自然的行为在鼓万物于天下。

“无为”,就是自然的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就是道之德行,不是“不作为”的概念。也就是说,针对人而言,人遵从“道之德”而作为,即为“无为”,或遵从“自然的价值取向客观行为规律”而作为,即为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

孔子称谓的“仁”,针对人而言,仁就是人性里有着一个天然的善之根基。这就是人性内在的客观存在阴阳性之亲和之基的自然德性。也就是说,人性中有内在的“阴阳原则”的“仁性”活动之功能。所以,孔子说:“爱人”。而且,人的“仁性”能选择、接受外在的“阴阳原则”为行为的对象。

那么,为什么人的“仁性”就能够选择、接受外在的“阴阳原则”为行为的对象呢?我在这里打一个简单形象的比喻:当人创造出“合格”的电脑,电脑内在的没有安装外在的“操作系统”软件(道德)时,电脑内在的客观存在理性的“操作系统”运行之仁之基;也就是说,电脑生出来客观存在仁性。亦即,电脑内在的“阴阳之性”客观决定了电脑内在的存在“阴阳原则”的“仁性”之基。而且,这部电脑内在的“仁性”就是外在“操作系统”的本体,“操作系统”依存在电脑的“仁性”之中。也是说,电脑内在的“阴阳原则”的“仁性”,能承载、认同外在的“操作系统”的“阴阳原则”。那么,电脑内在的“阴阳原则”是什么呢?那就是,电脑生出来内在的“阴阳原则”的“仁性”,唯一的只认(0、1)二进制的“阴阳原则”编写的“操作系统”,其他的什么10进制、16进制原则编写的“操作系统”,电脑内在的“仁性”都不认。所以,电脑的“阴阳之性”客观决定了它内在的“阴阳原则”的“仁性”之基。而外在的“操作系统”根据二进制的“阴阳原则”编写的程序,才可以兼容地安装在这部电脑内在的客观理性的“仁性”之基中。而且,电脑的“仁性”与“操作系统”是兼容的相互依存。并通过“操作系统”中“阴阳原则”的理性命令,指挥电脑内在的“仁性”,进行“和谐的运行”体现出电脑外在的德行之善。那么,这部电脑就能外在地体现出电脑的品质功能及特性,也就是这部电脑反映出的“德性”。这部电脑,即使关机睡觉也同样的存在德性,因为电脑内在的仁性已经修身、涵养安装了外在之道德的“操作系统”(注:孔子的人的仁性修养了道德的德性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称谓人的德性,是反映人外在的活动而体现的优势品质;而不反映人睡觉时内在的德性)。

这就说明,电脑内在的仁性没有通过修身,涵养外在的道德(操作系统),这部电脑不会有德行。若电脑内在的“仁性”与“操作系统”的道德,是兼容的相互依存,而不能“和谐的运行”,这说明,操作系统的德性,中了病毒。那么,就是这部“合格”的电脑身躯虽然没有变,同样也会反映出“无德”之性。所以,需要外在的找一个杀毒软件来清除电脑慧根操作系统的病毒,电脑的德性可以恢复。不过人脑的慧根中了病毒,那可不容易清除。

这个简单形象的比喻,也能说明,人内在的仁性与外在的道之德性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为什么人的“仁性”必须遵从“道之德性”。这是因为,万物与人类是被创造,而且“自然的计划”存在阴阳之性,“自然的目的”存在阴阳原则之行为,并且,“自然的目的”决定“人类的目的”,而绝对不是反过来说,“人类的目的”来决定“自然的目的”。


(十)、“中庸”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孔子认为“中庸”是人类实践“道德普遍原则”具体体现的行为原则。 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第二十九节)。孔子说:中庸就是德,而且是最高的“中和之德”。古哲人孔子通过“道之德”认识,在理论上解释“中庸”,就是“人道”中人实践“道德”具体体现的行为原则。也就是,人类实践“道德普遍原则”具体体现的行为原则。那么,儒家在实践道德伦理学说中,又如何表达理论“中和”与实践“中庸”之间的关系呢?这在《中庸》的第一章,我们读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第一章)“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个段落表明:“中”是人内在的情感状态处在“阴阳原则”的定力,即人的仁性经过修身、涵养了“道之德性”,称之为“中”;也就是说,人的仁性涵养了道德德性,这才有“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人外在的行为是由内在的“道德德性”的“中”所规定,称之为“和”。所以,人内在的情感活动与外在的行为活动之间,如果是人内在的“中”与外在的“和”是相统一的行为活动,则人体现的行为,称之为“中和”或“中庸”。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个段落表明:人的仁性经过修身、涵养了“道之德性”的“中也者”,才是天下的人修行的最大本性;而天下的人外在的行为都是“和也者”,才算天下的人达到了和谐之道。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个段落表明:“中和”的行为原则,是天地命运的行为原则,是万物生化繁育的行为原则。也就是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

《中庸》第一章,充分地反映出儒家道德伦理学,针对“中”与“和”在理论上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一是,在理论上,说明了“中和”的行为原则,是天地命运的行为原则,是万物生化繁育的行为原则。“中和”就是最高的行为原则,就是道之德之行,就是自然的目的。

二是,在实践上,说明了“人道”中,人的仁性经过修身、涵养了“道之德”的“中也者”,才是天下的人修行的最大本性;而天下的人外在的行为都是“和也者”,才算天下的人达到了和谐之道。

三是,在实践上,进一步说明了人内在的情感活动与外在的行为活动之间,如果是人内在的“中”与外在的“和”是相统一的行为活动,那么,人体现的行为就是“中和”或“中庸”。

通过上述对中国哲学特有的概念范畴的初步解释,就其人生境界而言,中国哲学的教育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境界。正因为,人道中人做各种事的各种意义会构成一个思想整体,进而就会形成人的人生境界,而且人生境界也就决定了人的世界观。人生境界存在以下三个层次的境界:

 1、遵从现象现实的人,其境界是人的功利境界。

 2、遵从人道伦理的人,其境界是人的伦理境界。

 3、遵从天道德行的人,其境界是人的天地境界。

人的功利境界和伦理境界相统一,就是人的自然境界。而人的自然境界是随历史时空,人对自身的伦理行为原则有不同的认知(如,不同的宗教、意识形态),进而人的自然境界具有相对性。那么,人的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相统一,就是人的最终最高境界,即“天人合一”的境界。註:天道德行,就是人类之上的、客观的、绝对的、最高最为普遍的道之德之行。而道之德的行为原则,也就是人类的道德普遍原则。


四、老子的认识论

宇宙万物有本体吗?为什么宇宙本体是这样的本体,而不是其他的本体,为什么这个本体就可以决定万物?我们通过老子论道的学说,以确定的方式做出回答的时候,我们已经蕴含了一个前提,老子为什么能够把握宇宙本体,而且他已经把握了宇宙本体。并且老子还知道这个宇宙本体与万物的关系,那就意味着老子对宇宙万物的本原是可知的,而且他已经认识了它,他还能够解释它。那么,中国古哲人的认识论的问题将如何解释?

《老子》一书,就是一部解释“道”的学问,也就是解释宇宙本体与宇宙本体行为规律的学说。也可以说,是解释“谁”创造了宇宙世界与宇宙世界的“第一推动者”的行为规律的学说。所以,《老子》一书,就是中国古哲人辩证法大师老子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

现在我们就与古哲人老子的智慧心灵,进行交契、交流、感悟,来理解老子的智慧心灵与他所说的“玄”或“玄学”的本意。


第一章 众妙之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云:道可道。

老子就用了三个字“道可道”,在给我们说:“道”是可道的,而且“道”本然地存在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变化发展,不受主观的神或人来左右。这也就是说,人类认识主体要从宇宙物质世界与宇宙精神世界两个方面进行相统一的认识,才能把握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也就是认识、把握“道法自然的行为规律”之真理。而且是,人类认识主体所认识的自然科学规律、社会科学规律、思维科学规律,都要遵从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

 如:人类认识主体在认识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过程中,某人率先发现了自然价值取向本然物质有放射性元素,并实验证明及公布发表说明,那么他就能获诺贝尔物理奖;也就是说,无论人类存在不存在,本然物质就存在放射性元素。所以说,获得诺贝尔物理奖,这可不是科技上的发明而能获得的。又如:牛顿第二定律 F=ma,不是牛顿发明的,而是牛顿发现了客观就存在力、质量、加速度三者的关系。所以说,认识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过程中,需要“形而下”与“形而上”互为共制相通的认识观,以及辩证思维与思辨。

 老子云:非常道。

“常”曰“复命”;而“常道”:是指道之德行之道。老子就用了三个字“非常道”,在给我们说:道是可道的,但是,人们往往主观或通过人格化的神来解释“道”,以及“主观认为的、符合自己合意目标的行为准则”之道,这就是老子所说的“非常道”的意思。

如:某国把自己取代英国,打败德、日、苏,都视作其“普世价值观”的胜利,而且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天定的命运”。然而,他们主观认为的“普世原则” 不是最高的“道之德之和” 的行为原则。道之德的行为原则,才是人类共同的普世原则及价值观的共识。那么,人道中某些国家政客背离了普世原则,民主制度就会变成零和博弈为己的一部分利益集团操纵的暴政,进而这一利益集团自认为的“普世原则”,哪一定不是道的行为原则之德,一定不是“自然的目的及价值取向”,一定是“非常道”。

老子云:名可名。

老子就用了三个字“名可名”,在给我们说:要想认识“道”,是有认识方法的。“名可名”,前“名”的含义是:想认识、想明白;“可名”含义是:有认识方法、有明白方法。这就是说,老子针对前句中的“道可道”告诉人们,要想认识“道”是有认识上的方法。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名可名”。

老子云:非常名。

老子就用了三个字“非常名”,在给我们说:人们不要仅仅采用“形而下”的方法论,来认识、解释“道”,解释“道”的行为规律,那是不完整的“认识论”,是无法名“道”的行为规律。

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正因为无法解释“上帝”,无法解释“自然的目的”或“事物的最高原因”,使得他的哲学问题始终无法解释“人类的目的”。他的“道德律”最终还是要回到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这两个“悬设”(上帝之性的行为与人之性的行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始终无法解释)。进而,使得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说“给信仰留下地盘”。

德国哲学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阐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先天原理是自然科学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根据和条件。他认为人的知识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层级(其中,理性又分消极的辩证论和积极的方法论)的认识活动,即将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之“有”的杂多,通过人的感性→大脑的图景规则思辨→理性分析获得知性范畴的“多”,作为“有”的思维与思辨。

那么,西方哲学本身的知性先天原理只是对“现象”有效,对超越现象的“上帝”之“本体”则无效,它严格地划分可知的“现象”和可思而不可知的“本体”的界限,这就决定了西方哲学注重知识的立场。这也使得西方哲学的知识立场的思维方式无法直接针对“上帝”这一超越现象的“本体”的对象进行反思。

老子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一句话,是紧跟前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话,进一步说,如何去“名”或解释“道”。老子称谓的“无”、“有”,在哲学范畴具有最为普遍性与最高的抽象性。

针对认识论而言,老子称谓的“无”,就是“形而上”的认识方法,就是针对事物或现象的“知性范畴”的“多”→“自然共性图景”→“悟性”本体的“一”的辩证思维与思辨。而“有”就是“形而下”的认识方法,就是针对事物或现象杂多的“感性”→“事物图景”→“知性范畴”的“多”进行辩证思维与思辨。

所以,老子在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要“无”,只有“形而上”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才能“名”天地之始之气之势,才能知道天地之德之精神。同时,老子在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要“有”,只有“形而下”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才能“名”万物之母之精之阴阳,才能知道万物之体之现象。

《老子》的第一章中“无”与“有”,有其如下蕴意:

 一是,针对认识论而言:“无”与“有”,就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认识观之关系。也就是,“形而下”是“形而上”的本体,“形而上”依存在“形而下”之中相统一的认识观。

二是,针对道之本体而言:“无”,就是道中的“气、始、势、无体,及精神世界”;“有”,就是道中的“精、母、有体,及物质世界”。而且,“无”与“有”的关系,在“道之本”生化“道之体”的活动中,“有”是“无”的本体,“无”依存在“有”之中而共同存在。在哲学意义上,古哲人老子只用了三个字,“道”、“无”、“有”,就表达出宇宙之本与宇宙之体的关系,以及如何去探寻、解释宇宙本体的认识观及方法论。

老子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正是,老子采用最为精彩、最为智慧的语言之一,在表达 “无”与“有”之间的关系。

老子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这句话,是老子通过“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告诉我们如何进一步去认识“道”,或解释宇宙本体。

老子说,要常“无”;这就是说,我们在认识超越现象的认识过程中,要有“形而上”的认识观。而且,是在知性已获得理性的范畴知识上进行“形而上”的思维与思辨,并理性的“损之又损”地梳理所获得的范畴知识,从中获取最为普遍性的抽象概念,形成抽象到超越现象的概念运动,去领悟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行为精神之奥妙。老子说,要常“有”;这就是说,我们在认识现象界的思维过程中,要在“形而下”的认识中,通过感性到知性范畴的思维与思辨,以理性的分析并获得范畴之多的知识是“益”,从而去把握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物之现象。

老子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在认识论中,“形而下之有”是“形而上之无”的本体;“形而上之无”依存在“形而下之有”之中。

也就是说:“形而下”是“形而上”产生的基础,那么“形而下”就是“母”;即所谓“形而上”依存于“形而下”,并产生于“形而下”,没有“形而下”则不能产生“形而上”,“形而上”的产生有赖于“形而下”,故“形而下”的“亏”,则“形而上”就“弱”。“形而上”是“形而下”认识升华的功能态,又是推动“形而下”发展的动力源泉,那么“形而上”就是“始”;即所谓“形而下”依存于“形而上”,又产生于“形而上”。这就是,在认识论中“形而下”与“形而上”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

所以,在认识论中“形而下”与“形而上”之间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没有谁正确谁不正确的问题,没有谁唯心谁唯物的截然分离。


老子云: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老子在进一步告诉我们,要常“无”、要常“有”,也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要“形而上”与“形而下”,这就是“此两者”。并且说,“形而上”的认识观,与“形而下”的认识观,虽然这两种认识观的名称及认识方法不同,但同等的重要。而且,在认识过程中要“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辩证思维与思辨,这就是“同出而异名”。那么,老子还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通过“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辩证思维与思辨,同谓之“玄”。所以,老子称谓的“玄”或“玄学”,不是后人主观认为的“绝学”、“弃智”、“静观”、“玄览”、“玄同”、“玄思”等,说不清、道不明而非理性的神秘化之“玄”。

老子云: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是在说:我们在现象界的世界里,无论学习哪门学问,此“玄”就是玄之又玄的“玄学”,它是众妙的各门类科学之门的学问,即“智慧之学”或“哲学”。

《老子》第一章,老子在告诉我们,要领悟“形而上”之妙处,要体察“形而下”之现象。而且,要能认识、把握“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认识方法,这就是,你在看世界,解释世界的认识之门。

那么,我形象地说,这就是你的心灵和老子的心灵之间的“玄”,形成“玄之又玄”的心灵智慧的思想共振的和玄之玄,使得你更好地在各领域的学习与实践中,不要在“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走极端。中国古哲人辩证法大师开山鼻祖老子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老子》第一章,就用了5句话,并且每一句含义是前后相互贯通的,这也充分地展现出老子思想与智慧。老子不需要长篇大论,不需要著作等身,而且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足以反映出老子针对认识论就有真知与灼见。


第四十七章 不行而知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注释:

1、见天道:河上公本、王弼本同。帛书本和傅奕书本均作“知天下”,与河上公本、王弼本句义相同。

2、不见而名:帛书本“不见而明”。“名”与“明”古时通用,然今本作“名”对应《老子》第一章中的“名”。

3、不出户,知天下:意为道生化万物皆有道法自然的行为规律;天下虽大,若要想知道天下之所以为天下的道理,不须出户就可以知天下之道理。

4、不窥牖,见天道:牖,窗户古建筑中室与堂之间的小窗子。此句意为道法自然的行为原则不是用两只眼睛就能看出来的,是通过心中的慧眼,不需看窗外,所进行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来发现道法自然的行为规律。

5、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此句意为人仅仅通过自身的两只眼看天下,是不能识天下的;那么走得越远,看的越多,离道就越远反而头脑会被现象界所欺骗,其对道的真知就获得越少。

6、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意为体合道之行的圣人,不需远求道法自然的行为原则就可知道,不需要看天下就能说出自然的行为原则,不人为非理性地造作施为,就可与道法自然的行为原则相融合而理性地为之。

语译:

道生化万物皆有道法自然的行为规律;天下虽大,若要想知道天下之所以为天下的道理,不须出户,就可以知天下之道理。道法自然的行为原则不是用两只眼睛看,就能看出来的,而是通过心中的慧眼不需看窗外,所进行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来发现道法自然的行为规律。人仅仅通过自身的两只眼,走得越远,看的越多,反而头脑会被现象界所欺骗,其对道的真知就获得的少。遵从“道之德行”的圣人,不需远求道法自然的行为原则就可知道,不需要看天下就能说出自然的行为原则就是“道之德”,不人为非理性地造作施为,就可与道法自然的行为原则相融合而理性地为之。

进而论之

当下有些人,是这样认为:老子提出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及“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是主张“绝学”、“弃智”,用“静观”、“玄览”的神秘直觉方法,去体验“无形”、“无名”的“道”,以达到所谓的与道“玄同”的境界。这是一条神秘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使认识真理性的客观标准,陷入了怀疑论、不可知论。

 在这里我只能说,有上述观点的人,他没有真正系统地理解《老子》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没有真正与古哲人老子的智慧心灵,进行交契、交流、感悟,来理解、解释老子的智慧心灵与他所说“玄”的本意。而且,这些人只是以“形而下者”的认识观,在字面上、简单的、物象的、技术层面来理解《老子》。那么实际上,以“形而下者”的思维方式,怎能看懂“形而上者”老子所表达的智慧呢?“形而下者”只能看懂《老子》表达语句中字义之现象,而没有看懂《老子》表达语句中的智慧之奥妙,这就是,形成“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原因。

道家曰:“三眼能识天下事,一鞭惊醒世间人”。这就是在说,两只眼只能看现象、两只眼只能模仿、两只眼无法创新、两只眼只能在技术层面打转转。也就是说,只有狭义的、专业技术层面的认识观之眼,是无法认识大千世界。那么,第三只眼是什么?那就是古哲人所说的“天眼”、“慧眼”。用当下的话表达,就是具有智慧的认识观之眼(哲学的认识观与科学的认识观相统一)。而且,古哲人要用鞭子抽我们,要我们惊醒,要我们懂得“形而上者谓之道”,并且告诉我们懂得“形而上者谓之道”时,那么我们一定要懂得“形而下者谓之器”。因为,“形而下”是“形而上”的本体。形象地说,我们长着两只眼去看“专业层面的知识论”,那是不难的事,天下人都知道如何去学习。难就难在“智慧层面的认识观及思维与思辨”如何去学习。那么,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来丰富我们的知识结构,才有条件使我们长出第三只“智慧的认识观之眼”,才能明白哲学思维与科学思维的统一,以及哲学应用与科学应用的统一。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第三只眼,不是人体上生理的长出第三只眼,要是人体上有生理的第三只眼,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怪物。

老子云: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老子在告诉我们,我们要长出第三只“天眼”、“慧眼”,我们才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也就是,让我们知道,去把握“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这个认识上的方法与认识观,我们才有条件在认识上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的可能。

老子云: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老子在说:我们只依赖我们所长出的两只眼,那么我们只能去“看天下”,不一定能“识天下”。“其知弥少”句子中的“知”不是知识的“知”,而是“真知”的意思。老子表达的意思是:我们走得越远仅仅靠两只眼看现象,弄不好还看错了,脑子会中毒的,反而得不到真知,得不到“形”的超越,以及在认识上的升华。如:当下的人,都能走得很远,与老子的时代相比,那是走遍世界在看世界,互联网更是如此。但是,不代表你走得越远、看的越多就有智慧,因为智慧不等于知识。有些人在互联网上走得越远、看的越多,反而头脑中了病毒。原因是看现象看多了,现象界的惯性在头脑里会被固化,在现象界的圈里就跳不出来,就会受到假现象的欺骗,脑子里的慧根会中病毒的。这在当下的21世纪,这样的人远远、远远地不在少数。

 “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告诫我们了,而到了21世纪我们竟然都没有搞清楚老子所云“其出弥远,其知弥少”这句话的意思。这不正是,我们走到了21世纪,我们已经走得很远,看了很多很多,反而没有静下来,好好地反思老子告诫我们实言的本意。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率先在世界上就解释了宇宙本体,解释了是“谁”创造了宇宙世界。并且,老子已经告诉后人“道可道;名可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为而无不为”等,这些实言之真理。这就是中国古哲人老子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这就是老子让我们去深刻地去理解、去解释、去发挥、去实践、去创新。

老子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老子在告诉我们,让我们长出第三只“慧眼”,懂得“形”的超越与认识上的升华。这就是“形而下”不需要走得很远就能得知,我们可以在现象界中、在学校中、在书本中、在互联网中,就能学到。

那么,要懂得“形而上”的意义,不是靠走得远看得多就能领悟。实际上,老子让我们要认识到,通过“形而下”理性思维与思辨,去丰富我们的知识结构,来支撑“形而上”的理性思维与思辨。这才会出现超现象的抽象概念,才会有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才会进一步梳理出最为普遍性的抽象概念及思想对象的反思,这才可能“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老子云: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这里的“牖”是房子内,室和堂之间有一个小窗子叫“牖”。老子所云的这句话,足以说明辩证法大师开山鼻祖老子的智慧。而这句话,在我说来,不正是体现老子智慧的表现嘛。老子不出户就知道是“谁”创造了宇宙世界。而且,老子知道要想见“天道”,不需要两只眼睛通过“牖”来看“天道”,看了也没用。就是当今的哈勃天文望远镜之眼,也看不到“天道”,也跳不出宇宙世界,只能围着地球转去看“天”的局部现象。所以,老子的认识形象,反映在老子用不着出户,用不着通过窗户看,就像老子所言,甚至连“牖”都用不着看,就能见“天道”。这就是老子的第三只智慧之眼在户内见“天道”,这就是老子有“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的本事,这就是老子身在地球,而能跳出宇宙世界,回过头看宇宙世界的第三只智慧之眼的本事,而且是在公元前6世纪那个时代就有此本事。这就是我为什么说,老子的智慧,充分地反映在“道”的学说中,并且老子的“道”,可以作为哲学规定,确定为关于宇宙本体和最高原因的学说。进而,这就是为什么说,老子的论“道”之学说,是后人难以企及的。

中国古哲人老子认识到“阴阳原则”的普遍性与必然性。老子揭示了宇宙万物生化演变具有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这就是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就是,道效法自然,就是“自然的计划”生“自然的目的”。“自然的计划”是“道之性”,是阴阳之性,也就是宇宙本体存在阴阳之性;“自然的目的”是“道之生”,是“阴阳原则之行”之生,也就是宇宙本体按照“阴阳原则”的行为生化万物。


五、人类的目的遵循服从于自然的目的

探寻、解释人类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人类的立身之命。那么,在解释人类的目的(或人类社会最终是什么样的生态)之前,首先要解释自然的目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其原因是“自然的目的”决定“人类的目的”;而绝对不是“人类的目的”来决定“自然的目的”。

中国古哲人通过研究“道”的阴阳之性,揭示了“道之本之‘一’的阴阳者”,遵从“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之行,生化“道之体之‘多’的阴阳者”。其中,“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之行,反映的是“道之德”与“道之德行之理性之善”。

正因为,“道之德”与“道之德行”反映的是宇宙万物内在的存在德性之理性和万物外在的存在德行之伦理,这就为人类提供了认识、实践客观真理的本体。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哲人常将“圣人之道”(人人遵从道之德之行)视为人类的最高善,而且是将最高理想的“人之德行之善”与“道之德行之善”相统一,最终去实现“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也就是“天人合一”的本义。

中国古哲人老子、孔子就是通过研究“天道之性”,揭示了“人道的行为”与“天道的行为”相统一,这才能真正地解决人类的立身之命。

正因为,是中国古哲人老子、孔子透彻地解释了“自然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相统一的关系,这就解释了实现和谐世界的人类社会是可能的,是存在的。这也就是说,假若“人类的目的”不以“自然的目的”相统一,随着人类智能不断地提升,改造世界的欲望也就会不断地升高,并且会在不远历史时间,趋向有为而有所为的极端方向发展。那么,由于人类智能不断地提升,改造世界的能力越强,进而人类不遵从自然的目的就要走向灭亡。

人类伦理价值取向必须遵从自然的价值取向。这也就是说,人类世界的行为原则之上有一无时间、绝对性的行为原则,这就是“道之德”,而且,“道之德”就是万物生化的行为原则,也就是万物遵从的道德普遍原则。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说,道德普遍原则,就是全球人类伦理道德的本体与价值观的共识,就是全球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宗教意识形态必须遵从的伦理道德底线。

针对国家政体性而言,政体性规定了一个社会价值,而伦理性要求政治有共同命运价值目标。只有社会价值与伦理价值相统一,才是一个符合道之德性的、正确的政体。因此,正确的政体致力于伦理和谐社会为目的,或者说致力于全民的公共利益与正义为目的。那么,人类社会中的政体,无论是君主政体、寡头政体、共和政体、自由民主政体等,只要是统治阶级致力于“各自利益”,也就是说,该政体内在的致力于“各自利益”,而外在的国家与国家之间也是致力于“各自利益”为目的(阻碍了人类世界伦理和谐社会的发展),这样政体不是人类社会所期望的正确政体。

最佳政体,是遵从道之德行的政体,也就是“天人合一”的“伦理统治”的政体。而且,只有“伦理统治”为目的,才是追逐“道之德行”的政体。当然了现代国家“伦理统治”的政体中要有伦理制度或制度伦理层面来支撑。

所以,人类社会的政体是好、是坏,不取决于人类的自由原则、法律原则、民主原则的程度,而是取决于人类遵从“自然的目的”的道德普遍原则的程度。那么,人类的自由原则、法律原则、民主原则在相互制约共制下,是追逐人类是否遵从“自然的目的”的道德普遍原则的技术支撑条件。即,绝对性的道德原则或道德普遍原则,是人类的自由原则、法律原则、民主原则的本体。

然而,人类的物质世界是人类的精神世界的本体,人类的精神世界依存在人类的物质世界之中而共同存在。而且,是由人类的精神世界来决定人类社会的幸福品质。那么,针对人类的精神世界而言,由中国古哲人老子、孔子,通过“道”的研究发现,人道的精神世界之上存在客观的、绝对的、终极性的“道德”与“道德伦理”之真理。而且,宇宙万物的行为都遵从“自然的目的”,也就是,都遵从“道之德之行”之道理。

因此,“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才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关怀。所以说,我国政府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识观,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或者说,就是人类普适价值观的共识。而且,中国政府阐明了只有各国执政者的治理意志,是遵从“伦理统治”,即遵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的的政体,才是追逐“道之德之行”的政体。

因此说,当今世界由中国政府在理论上真理性地阐明了,只有各国政府的治理意志,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的的政体体制,才是判断各国政府的治理意志,是否是在促进“人类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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