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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乐与善恶:从亚当·斯密问题看人性

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以两部著作名垂青史——《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它们的确称得上对人类社会的重大贡献。但也正是这两本书在后世引发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

有观点认为,在《道德情操论》中,人类行为的出发点被归结为同情,而在《国富论》中,则为自私。还有类似的观点认为,对前者来说,人类的行为以利他为基础,而对后者来说,是以利己为基础——亦即“经济人”假设。两部书分别来看都结构严谨、自成一体,但结合起来看,却有如此反差,确实令许多人感到困惑,“亚当·斯密问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提了出来。

亚当·斯密问题出现后,引发了众多的争议,有质疑的,也有辩护的,似乎都没有决定性的结论。大部分都还是围绕着“利己”、“利他”展开,并将之视为根本的人性概念。

或许,问题就出在人的本性概念上。千百年来,人们总是倾向于用“利己、利他”或者“善、恶”来说明人性。表面看来,似乎符合人的直观认识,然而,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利己、利他”或者“善、恶”其实已包含了人们的某种情感判断,或者说已包含了某种是非观念。而“本性”就其原来的含义来说,应当是某种事实层面或接近事实层面的东西。

那么,从事实层面看,人的本性怎样呢?在这方面,人类社会历史上已有过一些探讨了。英国思想家边沁在其名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

确实,如果深入探究,我们会发现,在所有表述人性的概念中,“乐”与“苦”是最基础的。对于快乐的,人们就追求,痛苦的,就躲避。趋乐避苦是最根本的人性。

“乐”与“苦”的基础地位,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首先,它们是人类最基本的感觉,当一个婴儿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具备这种感觉,而且,大人一眼就可以辨别出来。然而,对于一个具备表达能力但还没有形成初步思想的儿童来说,让其辨别善恶,也是不现实的,甚至很多善恶观念是被其长辈“规定”的,而且,每个家庭的规定还不见得一致。相比而言,在苦乐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其次,从前面也可以看出,“苦乐”更具有客观性,是更直接的感受。人的理性认识都来源于最初的感觉经验,这也是为什么,辨别苦乐比辨别善恶更加简单的原因。

说“乐”与“苦”是最基础的概念,就意味着,用它们可以来定义其它的有关概念,反之不行。比如,可以说,凡是能给他人带来快乐的就是善,带来痛苦的就是恶。如果倒过来,说凡是行善就是快乐的,凡是作恶就是痛苦的,就大大超出苦乐的原意了。

如果确认了“趋乐避苦”的本性,那么,就可以接下去推论,为了获得快乐或躲避痛苦,人既可以利他、行善,也可以利己、作恶。

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大致上有五种基本需求,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到更高级的尊重需求以至自我实现需求,依次展开。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主要论述了物质财富积累的规律。物质需求对于人来说是比较初级的需求,然而也是最基本的需求。人们对初级需求的渴望与对高级需求的渴望具有不同的性质。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管子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就体现了其中的道理。

就物质财富的积累而言,有这么几个问题:一方面,如俗语所说“商场如战场”,在此过程中,也容不得过多的谦让和同情;另一方面,人们也普遍默认,市场竞争如同体育竞技一样,本身体现着人的能力和智慧,就是说,除了赚钱之外,许多人更视之为一种事业,采用必要的手段获取最大财富则是成功的象征。

当然,在创富的过程中,也绝非就不存在道德问题了。中国有古语“君子爱财,谋之有道”。对于社会上存在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无论如何都要成为谴责的对象。总起来说,市场竞争不是那么温情,但也不应背离人性。这是由其自身规律决定的。

回过头来看《道德情操论》,这里关注的是人类的一般情感。在书中,作者全面地论述了人类各种情感的性质特点,探讨了情感及行为的“合宜性”原则以及更广泛的道德及其实践原则。

如果说,《国富论》主要回答财富积累的问题,那么,在《道德情操论》中,财富已不是那么迫切的问题。此处,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不是赤裸裸的物质利益,而是更广泛而复杂的情感。显然,抛却了贫困羁绊的人类情感,展现出了与追求财富背景下不同的一面。

按照心理学家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低层次的需求比如温饱问题属于保健因素,其特点是,离了它们,人没法活,但得到后,也不过如此。就是说,人们仅仅是消除了“不满意”,其本身还不能产生“满意”,也可以换个角度,这只是“避苦”而不是“趋乐”;而高层次的需求比如尊重、自我实现等属于激励因素,其特点是,没有它们,人照样活,但得到它们,会使人生格外有意义,这当然称得上是高级快乐。

问题是,人的需求满足必须一步步来。在初级阶段,只有快速积累财富方能带来快乐或者免除匮乏之苦。在这个过程中,争夺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成了不得不为之的游戏规则,参与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似乎难以避免;而在更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如果不能与他人和谐相处,是不会快乐的。人在身体上或许是可以独立的,但人的全部利益却与他人、与社会息息相关,无法分割。人们希望得到他人的赞成、喜爱。《道德情操论》中也强调,人们往往通过是否与旁观者的情感相一致来判断自身情感及其行为的合宜性。总之,人若要按照人性的全部要求去活着,就离不开他人。既如此,将心比心,待人如待己,才会从他人那里得到最好的回应。

虽然有一些不同情况,但道德问题显然是无处不在的,并非只适用于某些环境。按照中国传统,为了发财而不择手段对君子来说不是快乐的,当然对于小人来说是无所谓的。这里面体现了一个道理,一方面进一步验证了“趋乐避苦”的基本人性,君子与小人没有差别;另一方面,反映了“苦乐”更接近本能,小人们没有其它思考或思考甚少或不善于道德思考,直接按本能行动。他们满足于初级快乐。而“善恶”更需要理性判断,君子如果不是由于后天的修养,也不会轻易克制自己的本能。他们满足于高级快乐。

可以说,就人类本性而言,“趋乐避苦”自身倒是容易理解,但是乐与苦的内涵却是复杂的。正因为对于苦乐的不同认识,导致人们在面对相同的境遇时,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所以,从某一角度来看,道德境界的高低体现在不同的“快乐机制”上,其中包括了苦与乐的关系、低级快乐与高级快乐的关系、部分快乐与整体快乐的关系、短期快乐与长期快乐的关系等等。应该说,这些都可以称得上“知识”,从内容上讲具有更大的确定性。

既然是知识,就可以学习。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引导人们建立更加健康有益的“快乐机制”。有了这种社会文化,其道德水准应该能够更加扎实地向上提升。


标签:亚当·斯密 人性 国富论

来源:共识网 作者: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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