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能否建成不同于西方的新文明形态?
方朝晖(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自从1992年以来,一直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未来会成为怎样一个社会?随着几十年来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成功,中国会成为怎样的国家?这个国家对世界的意义何在?跟这类问题相关的另一问题是,未来中国的现代性和西方的现代性有什么区别?如果有区别,这个区别是不是很重要?还是仅仅是表面上的区别,本质上中国现代性与西方现代性应当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从根本上讲,这些问题涉及到,未来的中国能不能成为一个有示范意义的文明?
未来中国区别于西方文明最根本的因素是什么?
我们知道,历史上出现过很多帝国,比如说埃及王朝、波斯帝国、蒙古帝国、大英帝国、前苏联帝国等等。每当一个帝国兴起的时候,直接向人们呈现一个强大的政权,或者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包括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发展水平,宗教及精神信仰,器物发达程度以及总体生活水平,等等。但是当一个帝国消亡之后,真正给别人留下的有价值的东西,往往并不是这些以“强大”为标记的东西,诸如它的生产力、经济状况、综合国力等等。
相比之下,帝国中所发展起来的文明价值和文化理想,作为帝国生命力的支撑者,可能具有超越帝国本身的永恒价值,比如罗马人的法律和法学思想、阿拉伯人的数学成就、印度人的宗教思想,等等。古希腊人曾在地中海一带称霸天下,但今天人们真正留恋的决不是它曾经的强大,而是其哲学、科学及民主思想等。正因如此,即使在希腊被完全征服之后,它的这些思想一直到今天仍然在发生着深远影响。再以中国为例,中国历史上强大的王朝很多,但可以说,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作为中国古代文明的核心价值,其价值可能超过了古代任何一个王朝或政权本身。还有中国人在一千多年前发展出来的科举制度以及相应的文官体系,作为社会制度建设的经验,对其他民族多有示范意义,其价值也比任何一个中国古代政权或国家重要。
因此,当我们衡量一个国家的兴起时,应该有长久的眼光,而不是仅仅局限于那些表面、暂时的亮点,应该看到其背后可能具有永久示范意义的东西。从这个角度讲,我多年来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未来的中国,能建成一个什么样的文明,会不会也像人类历史上许多文明一样,对全世界产生某种示范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思考中国的现代性,我遇到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未来中国的核心价值是不是自由、人权、民主、法治等?如果是的话,中国人今天就没有必要追求一种跟西方区别的文化和文明。尽管未来的中华文明一定和西方文明不一样——因为它有儒家、道家和佛教等,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家庭关系等——但这些中西方的区别不构成未来中国区别于西方文明最根本的因素。如果中国人确实有可能建设一个和西方文明不一样的文明,而且它在核心价值、生活方式、社会制度、整合方式等构成文明的要素上,确实跟西方文明不一样,那就值得我们去思考。
探索不同于西方现代性的中国现代性,有哪些理论资源?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我首先想到的一个重要理论资源是文化相对论(cultural relativism)。它是上世纪20、30年代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的人类学思潮之一。文化相对论重新检讨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摩尔根(Lewis H. Morgan)、泰勒(Edward B. Taylor)等人所代表的文化进化论(cultural evolutionism)。其实,文化进化论在中国早已深入人心,我们基本上都是在文化进化论的观念下成长起来的。它的基本观点认为,文化是不断进步的,从低级往高级向前发展着,这个线性发展的规律是不可能改变的。
但就在中国人开始迷恋文化进化论时,西方开始盛行文化相对论。文化相对论是从人类学的角度,以大量的考古学、民族学和地方志研究为基础,说明了文化进化论是站不住脚的。文化相对论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没有什么普遍规律,也不能说在不断地进步着。它还强调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规则和价值取向,人们不能轻易用自身的文化标准来评判其他文化。文化相对论倡导一定要尊重和了解其他文化自身的逻辑、规则和价值,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对另一个文化进行评判。
与文化相对论相关的另一个思想,就是文化模式学说,是露丝·本尼迪克特等人提出的,其核心是在文化相对论的基础上,总结不同文化之所以不同的根本性要素。所谓“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说,就是认为一个文化可能有若干主导性特征,而该文化的其他许多特征都可以用这些主导性特征来解释。找出一个文化的主导特征,也就是找出了该文化的模式。比如本尼迪克特对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耻感文化与羞感文化的区分。正因为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模式,不能用某一文化模式中形成的价值观来评判另一文化。人类的文化有多少种模式,是不能预测的,我们唯一可以依赖的是经验。所以文化模式学说坚决反对从一套抽象的理论原理出发,推导出人类其他文化可能是什么样的模式。文化模式学说实际上为文化比较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比如19世纪末以来,中国学者提出了大量有关中西文化比较的观点,也可以用来佐证本尼迪克特等人的文化模式学说,其中包括陈独秀、李大钊、费孝通、梁漱溟、唐君毅、钱穆等著名学者的有关论点。
当然,文化相对论在上世纪30年代以后也受到过不少批评,批评者指责它忽略了文化之间的共通性,一味强调不同文化的特殊性。这些批评诚然有理,但是从后来批评他们的新进化论思想可以看出,即使后来主张文化进化论的学者们,也已经充分吸收文化相对论的基本观点,以高度认同不同文化的特殊性为前提,特别是提倡多线进化的斯图尔德(台湾译为史徒华或斯蒂安,Julian Steward),和提倡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相区分的萨林斯(M. D. Salins)等人。
另一个相关的研究成果,就是目前西方学界的多元现代性(multiple modernities)研究。把它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来对待,是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的。早在2000年,美国人文社会科学院的院刊《代达罗斯》(Daedalus)发表了一个“多元现代性”专号(Daedalu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Winter 2000: “Multiple Modernities,” Volume 129, No.1)。在这个专号上以艾森斯塔德(Shmuel N.Eisenstadt)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撰文讨论多元现代性的问题。“多元现代性”这个提法,是指现代性是多元的,不是一元的。换言之西方的现代性不是现代性的终极模式,也不是独一无二的有效模式。
多元现代性自此成为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广受关注的一个话题,目前学术界有大量有关此一话题的论著发表或出版,探讨人类在未来能否建立和西方文明不一样的、其它类型的现代性。其中包括这样的观点:欧洲并不是现代性的唯一代表,非西方国家受自身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背景的影响,可能会形成不同类型的现代性。有的学者还指出,现代性总是以特定的文化形式存在;即使在欧洲社会内部,现代性也是多种多样的;北欧和南欧就不一样,东欧和西欧更不一样。还有学者指出,现代性是一个不断重构的历史过程,它本身就像一条河一样,是不断变迁的。比如欧洲自身的现代性就是不断变化的,欧洲今天的现代性和它在16世纪的现代性就不一样,所以不能把现代性的内涵固定化。导致现代性多元化的另一原因是西方现代性本身就有很多问题,比如殖民、侵略、吸毒、犯罪等等,非西方国家不可能也没必要机械模仿西方现代性。更何况,目前许多非西方的国家都有强烈的自身民族认同,未必以照搬西方现代性为荣。这些都是导致现代性呈现多元化局面的原因。
多元现代性的一个实际佐证来自日本等东亚国家。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关注起日本的现代性,因为日本代表了“二战”以来,全世界非西方国家中经济发展最快、现代化最成功的地区。有些学者认为,日本的成功对普世现代性概念提出了挑战,让人们看到了一个和西方现代性全然不同、但同样成功的现代性。比如平等、自由、人权等在西方国家被普遍认为是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东西,在日本社会里恰恰不占主导地位。在日本,对于“礼”、“和”等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对个人自由的追求。有人指出,现代日本可以说是有阶层、无阶级,等级划分并未妨碍个人自由,这在西方人看来是非常费解的事。就是说,西方人以他们的核心价值来衡量日本社会的时候,发现在西方人看来最核心最进步的东西,在日本社会得不到很好的体现,但你却不能说日本没有成功的现代性。这就为多元现代性思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克雷默(John Clamer)、阿尔那森(Johan P. Arnason)、艾森斯塔德等人都有这方面的精彩研究。
此外就是关于儒教东亚的思考,这类话题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了广泛重视。通过包括杜维明、狄百瑞、贝淡宁在内的许多学者对儒教东亚现代性的研究,人们确实发现在儒家传统的影响下,东亚现代性与西欧现代性在很多重要的方面表现出不同特点。比如政府在东亚国家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大于在西方国家;“法”不能代表“礼”,东方人对礼仪的重视超越了其对法律的重视。另外,东亚社会不是以个人,而是以家庭为社会单元的。在东亚,市民社会的繁荣发达不像西方那样建立在与国家的对抗之上,而往往建立在社会、政府、国家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上。东亚社会普遍重视教育,甚至作为立国根本,这体现了东亚传统的贤能政治思想,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与西方不太一样。东亚社会重视修养和德性,把道德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这与自由主义处处贯彻权利意识不同。
上述诸多研究,无论是文化相对论、文化模式说,还是多元现代性、儒教东亚说等,都从不同侧面为中国现代性及中华文明的独特性提供了间接佐证。我们似乎不应盲目崇拜西方现代性,而应积极探索和思考中国现代性的模式问题,从中求得未来中华文明形态的答案。
上述研究使我们不得不再次面对文化的问题。文化才是构成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塑造出不同于西方现代性的自身现代性的主要根源。在日本,几乎没有人认为其现代性的独特成就主要归功于西方价值,而多认为归功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在韩国和其他地区也是这样。这说明文化的惯性是非常大的,有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文化与制度,谁更有决定性?
然而,也有人质疑文化的力量是不是像前面想像的那么大,认为文化从根本上还是由环境、制度、器物等因素所决定的。究竟文化的力量有多大,在文化与环境、制度、器物之间究竟谁更有决定性?这表面看来好像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循环问题。其实也不一定。制度可以随时变换,但文化绝不是想变就能变的。
历史证明,文化的惯性远大于一切制度。政体、所有制、器物、科学技术甚至宗教信仰等,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发生改变,甚至完全照搬别人。但是在文化方面,比如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之类,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比如你到台湾去,你会惊讶地发现两岸分治那么久,社会制度和经济科学发展水平都有非常大的差异,但在生活方式领域几乎看不出什么根本差别来。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台湾人使用的俚语,有时让你大吃一惊,跟大陆用法一模一样;此外台湾人和大陆人一样讲人际关系,重人情面子,一样喜欢一块吃喝。这里,所谓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及其背后的文化心理结构,其实就是文化中最底层、最难变的东西。当然,文化中也有些方面可变性也很大。
所以,文化的惯性究竟有多大,作用又有多大,值得进一步研究。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才能比较好地回答中国现代性和未来中华文明的模式问题。在这方面,有两个人的研究工作值得我们思考。
一个是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汤因比研究过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20多种文明,这些文明从形态上我认为可以大体划分为八大类(有的已消失):(1)西方社会(包括希腊、罗马及犹太),(2)东正教社会,(3)伊斯兰教社会(包括伊朗、阿拉伯及叙利亚),(4)中国社会(包括日本、朝鲜及越南),(5)印度社会,(6)美索不达米亚社会(苏美尔、赫梯和巴比伦),(7)古埃及社会(已消失),(8)拉美社会(安第斯、尤卡坦、墨西哥及马雅)。他把日本、朝鲜及越南当作中国文明的子体。当然我归纳其为八大类古代文明类型,不一定准确,希望能反映汤因比对人类文明形态的划分框架。汤因比意味深长地指出,在公元775年左右,“在世界地图上的不同社会的数目和一致性同今天大体上相同。”
按照汤因比的说法,人类社会从公元755年(唐朝中期)至今1200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其基本社会形态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上面所说的八种文明类型,除了古埃及文明已消失外,都一直保持到今天。在这一千多年里,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家庭结构、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等一切重大的可见领域,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其文化或文明的类型却并没有发生重要变化。这难道不说明了文化的强大连续性远远超过了制度、生产力、器物等吗?
另一个,按照亨廷顿的观点,未来世界文明的基本形态包括西方、中国、印度、日本、伊斯兰、东正教、佛教、拉丁美洲、非洲等为代表的几大文明。我对之稍作总结,并按照汤因比的做法,不把中国、日本代表两种不同的文明形态,而是合称为“中国文明”或“东亚文明”;亨廷顿所说的佛教文明应该主要指信仰小乘佛教的南亚国家,或可与印度文明视作一类。这样一来,我们今天就有了:(1)西方文明;(2)东亚(或中国)文明;(3)南亚(或印度)文明;(4)伊斯兰文明;(5)东正教文明;(6)拉美文明;(7)非洲文明等为代表的大致七大文明形态。
亨廷顿的观点常被国人误解为主张“文明必定冲突”,事实上他只是主张冷战结束后世界的格局发生了或发生着重大调整,呈现出多极化或文明多样化的趋势,未来世界的主要冲突可能源于此。正是基于这一文明多样性观点,他非常反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霸权主义,他甚至称美国的外交政策是“人权帝国主义”。
亨廷顿的文明划分晚于汤因比,针对的时代也不同,但却与汤因比对过去几千年文明类型的划分基本一致,这似乎暗示我们:未来千年内也许人类文明大体上不出这几大文明类型范围。亨廷顿的研究同样说明了文化的持久力量,特别是在冷战结束、现代世界经过长达数十年激烈、尖锐的政治-意识形态对峙后,不得不再次回到文化的冲突上来。
回到开头的问题,通过前人理论资源和研究成果的介绍,我相信我们可以肯定地认为,未来中国的现代性以及未来中华文明的形态一定与西方不同,而且它们之间的差别不大可能只是表面上的、小的差别,而是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区别。我相信未来人类文明会在日益全球化的同时走向多极化。当然,如果未来的中华文明和西方文明不一样,也许不是由于中华文明一定比西方文明更高级或更低级的问题,而是由于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由于文化心理结构所致,也是不得不这么选择的产物。如果这一论断是正确的话,中国人当下需要从三方面来探讨和思考未来中国现代性的具体内容:
一是核心价值,究竟是人权、自由、平等这些东西,还是在容纳它们的同时另外形成一套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制度创新,究竟是以民主、法治等为制度的核心,还是在接受它们的同时创造出以礼、乐、政、刑为主体,以仁、爱、德、让为精神的新型制度?
三是精神信仰,究竟是以基督教为主要宗教,还是在包容多种宗教的同时,形成以儒家信仰为基础的民族信仰体系?我本人倾向于后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