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科学美
我在科大学习的是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专业,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文物保护专业。这个专业从产生到发展,也不过区区一二百年的历史,而有全球化的科学讨论的历史,更是只有短短数十载,至今仍然未有令人信服与通用的文物保护学科理论模型与体系。在学习东西方大家们对于相关问题的研究与讨论时,我逐渐认识到这一项平凡而伟大的工作中所具有的科学美。
19世纪初,拉斐尔·斯特恩所主持的修复罗马斗兽场的方案,经过反复讨论被最终确立,他“宁愿被指责为缺乏手段,也不愿被认为是野蛮的破坏者”。这项工程尽可能实现了最小化干涉,注重保留了斗兽场最原始的历史,也在百年内被西方许多学者推崇备至。19世纪英国著名的建筑学家,约翰·拉斯金在他的著作《建筑的七盏明灯》中提出了“记忆原则”[1],也就是说古建筑拥有它对于历史的记忆,而作为后来者的我们是没有资格去破坏它的。这种观点在当时成为主流,而与之完全对立的要求恢复原状的“完形”理论则抬不起头来。而此后受到哲学上折衷主义的影响,勒·杜克在法国主持了一系列的强调需要保留建筑原有的特定风格的“风格式修复”[2],其中他最出名的杰作便是巴黎圣母院。时至今日,虽然他被誉为“修复之父”,但仍饱受非议,因为他的思想与工作直接褪去了在建筑保护中的功利色彩,完全追求美学上的自然洒脱。
现如今,在对于诸多文化遗产的研究基础上,学界对于应该怎样去保护有了初步共识,即需要强调文物的“authenticity”,这个概念最初于1964年在《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中提出,这也是国际文物保护方面的首个国际宪章,其中文翻译为真实性,也有学者提出了“原真性”的说法[3],此后在诸多国际会议与的中文翻译中,该词又被多次提及,这是一个完全自创词,在中文及哲学概念中均未出现过,这表明着国内的研究者们对于文物保护的理念开始有了自己系统性的认识。到底多一度的现代化技术修复是好,还是更多的保留文物的古代信息为好,在具体的修复手段中又要如何体现,在文物这样的载体上进行如此思辨的讨论,是具有十足的科学之美的。
在我国而言,对于文物的价值发现与研究是较之西方更早的,尽管我们的理论来的迟了许多。近现代最早的一批理论研究者当推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他们在自己的古建保护实践中,践行了以保存现状为主,恢复原状为辅的理念。而对于近代一些匠人与古董修复手艺师傅而言,他们的仿古技艺是十分高超的,让他们对于这番理念有个理解,则有着许多困难:“我甚至有以假乱真的本事,你现在让我基本不修,人家还以为我没这水平,那这和我那些徒弟有啥不一样?”经过几十年考古文博事业的发展,如今,新一辈的修复师们已经能够践行三项基本的共识,即最小干预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与可逆性原则(可再处理原则)。其中前两项共识的达成则表明,此前关于文物修复理念的辨析,达成了一致共识,即要以文物本身所含有的古代历史信息为主,而现代所有的人为修复都要与古代存留部分加以区分,例如西方强调的“六英尺六英寸”准则,即近处能分辨而远观看不出[4];而在国内更多会采用刻画记录法,即在修复后的部位上留下可以肉眼辨别的刻画标志,以防止歧义或者误读。
通过长达200年左右对于古代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具有科学美的思辨,最终东西方学界在大方向上都达成了大体上的一致,这对于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进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现阶段的诸多共识,仍然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可逆性原则正在逐步向可再处理原则转变,相信随着在实践中的进一步思辨与进步,文物保护这一学科也将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 孔铎. “原物”与“如画”——约翰·拉斯金建筑保护思想的文化价值启示[J]. 遗产与保护研究,2018年第03期: 77-82.
[2] 王巍,吴葱. 论遗产的价值演变——在19世纪勒杜克的引领的风格式修复之前[J]. 中国文化遗产,2017年第05期: 59-68.
[3] 张松. 历史城镇保护的目的与方法初探——以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为例[J].
城市规划,1999年第07期: 50-53.
[4] 余子骅,龚德才. 文物修复的可识别性原则探讨——以青铜文物修复为例[J]. 中国文化遗产,2016年第06期: 56-60.
作者:周光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