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之道
“舞蹈”是一种拥有悠久历史的的艺术形式,其本质是是一种人体的律动。“律动”被汉典释义为“通过肢体动作将自身对音乐节奏的理解有规律地表现出来”。舞者在舞蹈过程中追求的一种境界之道便是“律动之道”。根据刘仲林对境界之道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律动之道”初步理解为律动实践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建立在对“事物”、“宇宙人生”的整体领悟。本文旨在基于对“律动之道”的理解,结合自身的学习舞蹈经历,讨论“境界之道”在人生与自然中的演变。本文将分为三部分论述:首先,通过“赤子之喻”展现“律动之道”这一境界应有之义;其次,探讨当前世人与“律动之道”渐行渐远的原因;最后,结合自身习舞经历体悟“律动之道”的真善美。
一、赤子几于道
在探究“律动之道”前的演变前,我们首先要对“境界之道”的应有之义做一个探讨。老子道德经中提出了“道”与“德”两个概念,其中“道”指的是宇宙规律的外在之道,而“德”便是本文讨论的人生修养、境界之道。老子将“德”比作赤子(刚出生的婴儿),提出:“含德之厚, 比于赤子。毒虫不螫, 猛兽不据, 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 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 和之至也”。老子以赤子作比,便是认为赤子是道最好的表现。首先,“道”必定具有人作为万物灵长的灵性;其次,此间强调的婴儿一系列特质也极具代表性,其中“含德之厚”代表婴儿的修养深厚,内心纯真,毫无心机;“骨弱筋柔”为灵活而不僵;“握固”、“精”体现其生生不息;“和”即身体和谐,顺乎自然。因此灵性饱满、德厚纯真、生生不息、顺乎自然就是道的状态。回到“律动之道”,结合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现象来看,大部分婴儿在尚未在无知无觉的时候便会对音律作出反应,并且肢体能够伴随音乐的节奏律动,这个过程完全是顺其自然的,不具有表演性和肢体动作的抑制,对自我感受的完全展示,而且我们能够感受到其中的灵性及活力。初生的婴儿自然不会有成年人的知识及经验,也不会受动机意图的支配,但是其对音乐节奏的反应可以充分证明“律动之道”是在自然界真实存在的,并且能够在以天性纯真的婴儿为画板充分展示。但是,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为何这种“律动之道”在人身上会体现得越来越少呢?本文的下一部分将探讨社会文化环境对人天性的掩盖,致其与大道渐行渐远。
二、气拘而物蔽
导致世人与“律动之道”渐行渐远的原因本文用王阳明提出的一个词——“气拘物蔽”来概括。以下将分为“气拘”和“物敝”两方面展开论述。“气拘”意指内心力量不足。其内心力量受制于三方面:首先,灵性的丧失。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的“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意指人类喜欢走捷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众多的捷径(如定向培养、评价指标),这些路径在提高社会的效率的同时也使得世人灵性和创造力逐渐丧失,前文提到,律动是“通过肢体动作将自身对音乐节奏的理解有规律地表现”,其表现是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世人灵性的丧失导致了其对音乐节奏的理解能力下降;其次,受制于世俗。庄子在《庄子杂篇·渔父》提出“不能法天而恤于人,不知贵真,禄禄而受变于俗,故不足”,世人内心不再亲近自然反而忧虑人事,内心不再纯真畅达,易受世俗的评价的影响,内心怯于表达或随波逐流;最后,史记中提及的“文敝”依然存在。孔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也反映在当代现实生活中,一些传统礼仪依然让人疲于文饰,抑制性情的发展。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习舞的目的不再单纯,舞蹈的学习过程变得更为程式化,鲜有注重境界修养,正如百度百科的介绍,“舞蹈”这种艺术形式被世人冠上“表演”二字,使其成为一种被消费的商品服务;同时舞蹈过程中对他人评价的在意、对礼仪的顾忌、或是生活中的烦恼都会影响舞者的心境,无法做到顺乎自然。
“物敝”是另一阻碍舞者接触“律动之道”的因素,指世人为外物所蒙蔽的状态。老子在道德经中强调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表现了世人容易被五彩缤纷的外物的表象所诱惑,七情六欲充斥于心而难以再心如止水。同样的,舞者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多得着眼于舞蹈表面带来的物质,再难平静体悟舞蹈之美。
以本人的经历为例,我自小热爱舞蹈,听到音乐都会开心得舞蹈,并且有良好的学习舞蹈的身体条件,但是受限于家庭环境因素,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家庭管教也是较为严格,要求行端坐正,因此行为逐渐拘谨,在成长过程中便逐渐丧失了这种筋骨灵活的优势。在童年时并不是没有想过自学,但是往往会在意周围人的看法,害怕他人的不认可,同时成长过程中一直秉持着一种观念,那便是没有好的教学条件是不可能学好舞蹈的,再加上时间总是宝贵的,在升学压力下,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东西都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因此也逐渐放弃了这个热爱的东西,对于音律也不再敏感。
三、复归于婴儿
对于每一项实践(包括律动)来说,触及其中的境界之道,成为这一领域的大家便是最高目标,那么如何达到这一境界呢?老子以“常德”表示恒存的境界之道,认为要做到“常德不离”必须“复归于婴儿”;孟子也提出“大人者, 不失其赤子之心”,这表达出一个规律:要达到恒常的境界之道,需要从赤子身上寻找灵感。
作为实践基础上的一种领悟,关于境界之道的辨析不得不探讨“艺”和“道”的关系。中国自古以来在实践上一直都强调冗余,认为勤学苦练就能达到某一境界,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但是这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或者说是解释得过简了,单纯为了读书而读百遍书不一定能悟得书中真意。老子提出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便讲述了“艺”和“道”之间的关系,指出,“学”和“道”并非一条线的关系,习艺要做到时常训练,悟道则要日益放空,放空的便是心中的七情六欲及感性理性的认识。境界之道源于艺又超脱于艺,达到“游于艺”的状态。从自己学习舞蹈的经历来看,刚接触时由于对自己的不自信,疲于跟上舞蹈教练节拍,一心关注肢体动作的标准性,害怕出错,反而让自己姿势刻板。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心中潜藏的对舞蹈的热爱开始占主导地位,跳舞过程中更加关注音乐节奏的引导,内心喜悦的抒发,不再关注细枝末节,肢体动作反而变得流畅,并且能够做到在不同的舞中适应。就目前阶段,可能自己还做不到对人生的领悟,但是将身心投入到自然已大有裨益。舞蹈最初在原始社会便存在了,通常是用于表达情感,在奴隶社会时期才开始演变为一种祭祀仪式,但这种仪式也是为了沟通神灵、自然的。因此,规范性、专业性并不是舞蹈的本意,表达情感、顺其自然才是律动之道的正道,像婴孩一样,不在意他人的评价,打开心扉,心无杂物,一心享受这个表达情绪的过程。
作者简介:黄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学生